
此前,關於免除海港費的提案是在全球經濟形勢持續複雜多變、進出口活動受到地緣政治衝突影響、供應鏈中斷、海運、燃料和貨物保險成本上漲的背景下提出的。
在國內,企業還面臨財務成本、匯率、倉儲、堆場、行政手續以及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費用的壓力。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表示,目前約有94,053家企業正在履行繳納海港基礎設施費的義務。2026年收費預算為2,390億越盾,平均每家企業每年繳納約2540萬越盾。
據起草機構評估,這筆費用在物流總成本中佔比很小,但仍屬於企業的直接投入成本。免除費用有望有助於減輕成本壓力,支持企業在困難時期維持生產經營活動。
決議草案確定了降低進出口企業物流成本和投入成本的目標;支持提高企業和出口商品的競爭力;促進貨物通過海港系統流通;提高物流基礎設施運營效率;改善投資營商環境並促進城市經濟增長。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建議對所有根據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第91/2025號決議需繳費的組織和個人,免除海港口岸區域內基礎設施工程、服務工程及公共設施的全部使用費。
免收期限建議從2026年6月至2029年5月31日止,為期三年。據測算,若實施該政策,三年期內企業獲得的資金支持總額約為71,700億越盾。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表示,三年期限符合企業在經歷重大經濟波動後的復甦週期,同時為企業穩定現金流、恢復市場、重組供應鏈和制定中期生產經營計劃創造條件。這段時間也有助於管理機構充分監測和評估政策影響,然後再考慮下一步調整。
對於過渡情況,草案規定,在新決議生效前已通過海關監管區域的貨物,仍按照第91/2025號決議的規定進行申報、繳費、追繳或退還。
此規定旨在確保政策實施過程中的連續性、透明度和一致性。
在免收費用期間,收費機構將完成處理過渡情況,然後按照現行規定停止收取海港基礎設施費。
草案內容不產生新的行政手續,不涉及分級分權或數字化轉型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