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監察結論,該項目在場地清理工作方面仍存在諸多障礙。金甌省土地開發中心已協調相關單位對315/456戶、組織進行測量;對133個案例進行了地上附著物清點。
然而,監察時仍有141戶未完成測量,323戶未完成清點。其中,59戶不配合、不同意土地徵收政策;82戶不在當地或無法確定土地使用權人。
此前,金甌市(舊)人民委員會已批准了76戶居民的補償、安置方案,總經費超過800億越盾,涉及面積8.7公頃。
但支付工作尚未能進行,因為投資者尚未按批准方案足額撥付經費,僅撥付了22億越盾。
金甌省監察部門認為,場地清理工作拖延導致投資者遲遲未調整計劃、分配財務資源。項目執行資金來源也缺乏多元化,仍較多依賴貸款和自有資金。
根據監察結果,省監察部門建議省人民委員會責成財政廳牽頭,協調相關單位在2026年第二季度前對光進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財務能力評估,以審查其繼續實施項目的能力或按規定提出處理方案。
省監察部門還建議建設廳跟蹤、督促項目執行進度;在項目執行期限屆滿前,協調評估投資者繼續推進的能力。
同時,省土地開發中心與地方政府和投資者協調,加快場地清理工作,完善必要手續,以便報請有權限的機構按規定交地實施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