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监察结论,该项目在场地清理工作方面仍存在诸多障碍。金瓯省土地开发中心已协调相关单位对315/456户、组织进行测量;对133个案例进行了地上附着物清点。
然而,监察时仍有141户未完成测量,323户未完成清点。其中,59户不配合、不同意土地征收政策;82户不在当地或无法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此前,金瓯市(旧)人民委员会已批准了76户居民的补偿、安置方案,总经费超过800亿越盾,涉及面积8.7公顷。
但支付工作尚未能进行,因为投资者尚未按批准方案足额拨付经费,仅拨付了22亿越盾。
金瓯省监察部门认为,场地清理工作拖延导致投资者迟迟未调整计划、分配财务资源。项目执行资金来源也缺乏多元化,仍较多依赖贷款和自有资金。
根据监察结果,省监察部门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财政厅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在2026年第二季度前对光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财务能力评估,以审查其继续实施项目的能力或按规定提出处理方案。
省监察部门还建议建设厅跟踪、督促项目执行进度;在项目执行期限届满前,协调评估投资者继续推进的能力。
同时,省土地开发中心与地方政府和投资者协调,加快场地清理工作,完善必要手续,以便报请有权限的机构按规定交地实施项目。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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