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起訴書,陳俊曾於2021年在亞洲商業銀行(ACB)新富郡黎仲迅交易室擔任個人客戶經理。
2023年2月初至8月期間,俊參與虛擬黃金交易平臺並虧損,於是謊稱需要借錢辦理銀行到期續貸服務,承諾支付高額利息。
許多ACB銀行的個人客戶信以為真,將錢轉給俊借款,卻不知已被俊欺騙。
具體而言,2023年8月初,俊聯繫劉洲夫婦和容氏映夫婦,詢問借款30億越南盾辦理銀行到期續貸服務,期限3天,俊每次還款1000萬越南盾。劉洲夫婦同意。
隨後,俊聯繫阮氏金鶯,謊稱劉洲夫婦在新山一坊有一處房產,正在ACB銀行抵押貸款30億越南盾,並打算以35億越南盾出售。金鶯信以為真,便介紹阮紅絨購買該房產。
儘管劉洲夫婦無意賣房,但俊謊稱簽訂賣房合同只是假意,目的是為俊借款30億越南盾辦理銀行到期續貸服務,然後俊會處理取消定金合同,於是劉洲、容氏映與紅絨簽訂了房產定金合同,收到30億越南盾後,將全部款項轉賬至俊的賬戶。
當天晚上,俊帶潘一顯(HDBank銀行信貸員)來到上述房產,介紹劉洲夫婦是房主,需要借款30億越南盾以結清ACB銀行貸款。貸款結清後,俊將介紹劉洲夫婦向一顯的HDBank貸款。一顯信以為真,同意向劉洲夫婦發放30億越南盾貸款,款項轉給俊。
俊侵佔劉洲夫婦和一顯的總金額為60億越南盾。其中,俊向虛擬黃金交易平臺充值28億越南盾並全部虧損,其餘款項用於還債和個人消費。
同樣,阮氏碧順認識俊,因為她是ACB銀行的個人客戶。俊知道順在ACB銀行有56.5億越南盾的債務和兩處抵押資產,於是謊稱有客戶需要資金辦理銀行到期續貸手續。俊請求順簽字辦理借款56.5億越南盾的手續,所有費用和利息由俊承擔,順同意。
隨後,俊聯繫鄧伯龍,謊稱順遇到財務困難,需要抵押上述兩塊土地借款56.5億越南盾,龍同意。
2023年8月7日,龍和順簽訂了為期3天的兩塊土地轉讓定金合同,金額為56.5億越南盾。順發短信告知俊,3天利息超過8400萬越南盾,俊表示同意。隨後該筆款項轉入俊賬戶。俊將錢用於足球賭博和股票投資,全部虧損。
2023年8月10日,通過陳青施介紹,俊認識了胡晉章。隨後,俊繼續欺騙順,讓順將上述兩塊土地抵押給章借款56.5億越南盾,借款期限為2023年8月10日至12日,利息為6700萬越南盾。章同意接受抵押,並將該筆款項轉給順,隨後順將錢轉給俊用於還債和個人消費。共計,俊在這兩起案件中詐騙了5名受害者173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