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芽莊南坊居民希望原地安置,坊政府稱將提供新土地建設安置區

根據申請書,大多數被收回土地用於慶和省公安廳辦公大樓和芽莊市混合都市區兩個項目的居民都要求並建議獲得補償和原地安置,即他們目前居住的達河和官長河區域。

居民稱仍有土地可用於原地安置

被收回土地的居民表示,他們世代在這片土地上穩定生活和耕作,土地源自祖先開墾,依據1955年的“佃農契約”模板。70多年來,他們使用的土地無爭議、未荒廢、未被侵佔、無違規。

然而,據居民反映,許多被收回土地用於項目的家庭卻遭遇“零元補償”。原因是他們的土地已完成登記手續,但之前芽莊市未解決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問題。

因此,許多被收回土地的居民都要求並建議在芽莊市混合都市區項目已規劃好的安置區進行原地安置。

居民認為,根據慶和省批准的芽莊市混合都市區項目(總面積642.23公頃)的1/500規劃,有117.13公頃規劃包括村莊整治區和安置區。這意味著該地區仍有安置土地可供被收回土地的居民原地安置。

解決安置需求“如同陷入死循環”

芽莊南坊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明在回答《青年在線》關於解決居民原地安置要求的提問時表示,坊已為被收回土地且符合條件的家庭制定了在“德蘭”安置區(同屬坊內)的安置方案,並已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規定,阮文明表示,為國家機關辦公項目收回土地時,項目內不規劃原地安置區。而芽莊市混合都市區項目則規劃了土地用於建設原地安置區或社會住房,以便為居民提供安置。然而,至今該項目的補償、清場和土地回收工作尚未完成,包括規劃為安置區的區域。

因此,阮文明認為,解決許多居民的原地安置要求“如同陷入死循環”。當局宣佈清點以制定補償方案時,許多居民不配合並提起訴訟。當居民不接受補償、不移交被收回土地時,就沒有場地來推進項目、建設安置區,從而沒有地方為居民提供原地安置。

另一方面,當居民移交被收回土地後,安置房或安置區的建設也需要時間才能完成。因此,坊主席表示,如果居民同心合作,坊和投資者才有條件和時間來實施安置項目,滿足居民的合理需求和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