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申请书,大多数被收回土地用于庆和省公安厅办公大楼和芽庄市混合都市区两个项目的居民都要求并建议获得补偿和原地安置,即他们目前居住的达河和官长河区域。
居民称仍有土地可用于原地安置
被收回土地的居民表示,他们世代在这片土地上稳定生活和耕作,土地源自祖先开垦,依据1955年的“佃农契约”模板。70多年来,他们使用的土地无争议、未荒废、未被侵占、无违规。
然而,据居民反映,许多被收回土地用于项目的家庭却遭遇“零元补偿”。原因是他们的土地已完成登记手续,但之前芽庄市未解决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问题。
因此,许多被收回土地的居民都要求并建议在芽庄市混合都市区项目已规划好的安置区进行原地安置。
居民认为,根据庆和省批准的芽庄市混合都市区项目(总面积642.23公顷)的1/500规划,有117.13公顷规划包括村庄整治区和安置区。这意味着该地区仍有安置土地可供被收回土地的居民原地安置。
解决安置需求“如同陷入死循环”
芽庄南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明在回答《青年在线》关于解决居民原地安置要求的提问时表示,坊已为被收回土地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制定了在“德兰”安置区(同属坊内)的安置方案,并已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定,阮文明表示,为国家机关办公项目收回土地时,项目内不规划原地安置区。而芽庄市混合都市区项目则规划了土地用于建设原地安置区或社会住房,以便为居民提供安置。然而,至今该项目的补偿、清场和土地回收工作尚未完成,包括规划为安置区的区域。
因此,阮文明认为,解决许多居民的原地安置要求“如同陷入死循环”。当局宣布清点以制定补偿方案时,许多居民不配合并提起诉讼。当居民不接受补偿、不移交被收回土地时,就没有场地来推进项目、建设安置区,从而没有地方为居民提供原地安置。
另一方面,当居民移交被收回土地后,安置房或安置区的建设也需要时间才能完成。因此,坊主席表示,如果居民同心合作,坊和投资者才有条件和时间来实施安置项目,满足居民的合理需求和愿望。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