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發佈關於本市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政策落實情況的報告。
關於醫保定點合同簽訂情況,2024年已與185家醫療機構簽訂醫保定點合同;2025年為306家;2026年為457家,其中包括137家醫院/研究院、139家診所、181個醫療站(包括醫療站及機關醫療點)。
在醫保診療費用審核、控制方面,根據政府總理的決定執行醫保診療費用預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指示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與衛生局配合,定期核查醫療機構的條件和標準,以簽訂醫保定點合同,方便參保人員就醫。
每年,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與衛生局、財政局配合,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建言獻策,按照政府總理的決定執行醫保診療費用預算,並將醫保診療費用預算分配到各醫療機構,要求醫療機構負責人對所獲得的經費使用和管理負責。
從2024年至今,醫保診療費用呈增長趨勢,並超出醫保診療費用預算。
具體而言,2024年醫保診療費用為25.510萬億越南盾(包括省內支出13.310萬億越南盾;省外支出12.200萬億越南盾),比2023年增長12.5%。超出預算支出1923.4億越南盾(相當於預算的108.15%)。
2025年,共發生3411萬人次醫保診療(門診3173萬人次,住院238萬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長9.76%;全年支出金額為32.678萬億越南盾,比去年同期增長13.48%。超出2025年預算支出897億越南盾(佔預算的2.8%)。
2026年前5個月,醫保基金已支出14.071萬億越南盾,用於1400萬人次診療,相當於全年預算的44.7%。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表示,實際支出超出預算的原因如下:
持有醫保卡人員的權益得到擴大,特別是按規定取消了醫保診療的行政區域限制,增加了人們根據居住條件選擇合適診療地點的機會,滿足診療需求。因此,從其他地區前來本市就診治療的患者人數大幅增加,給本市醫保診療費用的平衡能力帶來壓力。
部分影響來自政府將基本工資調整為每月253萬越南盾(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醫療機構須調整單價,從而增加醫保診療費用。
醫療機構大力應用信息技術,改革服務模式,以更好地滿足患者需求,建立信任並方便患者,因此這些機構的患者數量大幅增加,醫保診療費用相應增長。
為控制費用增長高於預算、避免醫保基金濫用風險,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與衛生局配合,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建言獻策,部署以下解決方案:
– 加強醫保審核信息系統數據分析,及早發現醫保診療費用的異常跡象。
– 對高風險費用組實施專題審核,如藥品、醫用耗材、影像診斷、化驗、康復、傳統醫學及長期住院治療。
– 定期向費用增長異常的醫療機構發出警告;社會保險機構與衛生局配合組織工作會議,要求及時審查和整頓。
– 加強檢查短時間內多次、多機構就診的患者情況;控制與病情不適用的技術服務的處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