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河内市委紧急指示97岁前起义干部被女干部拒绝确认授权事件

越共河内市委紧急指示97岁前起义干部被女干部拒绝确认授权事件

审查相关个人责任

据越共河内市委消息,6月22日和23日,部分新闻媒体反映民众对玉和坊行政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一名公务员在与市民办理亲属退休金领取授权签字公证手续时的沟通和服务态度表示不满。

此事对干部、公务员、职员在与市民,特别是功臣家属和家庭交往中的态度和作风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及时纠正干部、公务员、职员在执行公务中的态度和作风,继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河内市委常务委员会责成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和市人民委员会领导指示: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全系统内就干部、公务员、职员在与市民沟通和工作中的态度和作风进行严肃总结;审查相关集体和个人的责任,并按规定严格处理(如有)。

各单位须在7月5日前向市委常委会报告上述内容。

河内市行政服务中心有何报告?

当日下午,河内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潘文福已向河内市委书记陈德胜和市委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此事的报告。

据此,6月22日21时50分,河内市行政服务中心在网络舆情监测过程中,收到市民V.H.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反映,涉及在玉和坊区域第三公共服务支持点办理退休金领取授权文书签名公证手续时的问题。

获悉反映后,中心立即指示第三分中心紧急核查事件内容。

经核实,第三分中心主任已直接联系市民家庭,进行沟通、听取反映,并解释与老年人、功臣人员签名公证手续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第23号法令第24条第2款规定:“公证时,申请人须神志清醒、能认知并控制自身行为,且公证不属于该法令第25条规定的情形。”

报告称,为保障市民权益,第三分中心已与社保机关协调,为神志不清或无法清醒的人员办理每月退休金代领申请表格。

据此,家属已同意指派一人作为家庭代表代领退休金,并办理家属签名公证手续。

中心向市委领导报告称:“指导过程符合规定。但在交流中,干部的传达和解释方式仍不够恰当,容易引起误解并引发社交媒体上的反映。”

报告还称,第三分中心主任及分中心管理委员会已前往看望、慰问并向家属致歉。同时,指示公务员立即上门办理行政手续

中心认为,这是在指导和与民众,特别是老年人、革命功臣及弱势群体进行行政沟通和应对方面的一次经验教训。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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