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0年實施並多次延誤,胡志明市防洪項目被要求於2026年完成,若延遲,城市領導人和投資者將承擔責任。

根據常務副總理范家囑關於胡志明市一期防洪項目結論,該市目前有權處理剩餘障礙。

同時,為“疏通財政資源”,越南投資發展銀行(BIDV)——作為接收和從國家銀行向項目再融資的中介機構——已提出方案,若胡志明市交付土地,則支持投資者在今年內完成工程。

政府領導人要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相關單位與投資者達成一致,儘早徹底解決項目存在的問題。處理過程必須及時、符合規定,不得造成國家資產流失、浪費或產生負面影響。

越南政府向胡志明市1萬億越南盾防洪項目發出“最後通牒”

財政部、國家銀行、BIDV及相關機構被指派協調、指導胡志明市在實施過程中化解困難。投資者也需主動與城市合作,統一處理方案,確保項目於2026年完成。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和投資者應對工程未能按期完工負責。

防洪項目於2016年開工,初始總投資近1萬億越南盾,採用BT合同模式,由中南集團作為投資者。工程包括大型防洪閘和西貢河沿岸堤壩系統,旨在控制約570平方公里區域內的洪水,該區域約有650萬居民。

經過10年實施,項目已完成超過90%的工程量,但因法律障礙和投資者土地付款機制問題多次停工。前兩屆政府曾兩次發佈決議以化解困難,但工程仍未能投入運營。目前總投資已增至超過1.44萬億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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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給總理的報告中,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表示BT合同的付款問題仍然存在。該市提議按已簽署合同支付7塊土地,工程價值與土地之間的差額將由預算支出。而中南集團希望根據國家審計署的結論,按等值原則以土地方式支付全部項目價值。

城市計劃支付的七塊土地總價值約4983億越南盾,相當於調整後總投資的三分之一以上。若按投資者提議,胡志明市需額外安排土地用於支付。

該市還提出,若無法與投資者達成一致,可終止BT合同,將項目剩餘部分轉為公共投資。然而,財政部認為該方案需要大量法律程序,而項目必須在2026年前完成,因此胡志明市需仔細評估可行性、影響,並對其選擇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