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治局:調整經濟、技術領域刑事政策,減少監禁、增加經濟處理

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簽署越南政治局第56號結論,繼續落實政治局第十屆第48號指示,加強黨對新形勢下預防和打擊犯罪工作的領導,為建立紀律、安全、文明、和諧、發展的社會做出貢獻。

對環境犯罪、食品安全犯罪更為嚴厲

據此,為繼續有效組織實施第48號指示,越南政治局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織、政府、越南祖國陣線及政治-社會組織集中落實重點任務。

其中,及早識別、準確預測犯罪活動的演變、趨勢、方式、手段。

從應對、處理的思維轉向主動防範、風險管理,並與嚴厲打擊、依法嚴肅處理一切犯罪行為緊密結合。

持續減少各類犯罪,建設並推廣無犯罪地區。發揮人民公安力量的主導和核心作用。提高跨部門、地方間的協調效率。

加強檢查、監察、監督,嚴肅處理執行中的違規行為,確保中央到基層組織落實有關預防打擊犯罪的所有方針政策嚴肅、同步、統一。

越南政治局要求緊急審查、修改、完善預防打擊犯罪的政策和法律,確保同步、統一、符合實際和國際法。

研究對環境犯罪、食品安全犯罪、侵犯公眾健康行為適用更為嚴厲的刑事政策和制裁。

調整經濟、技術領域的刑事政策,方向為減少監禁刑罰、增加經濟處理制裁,鼓勵將資源投入經濟發展。

緊急構建並有效實施2026-2035年階段預防打擊犯罪國家目標計劃。

同步落實從早、從遠、從基層預防的措施。從根本上審查並解決產生犯罪、違法行為的根源和條件。

提高重點安全秩序地區、領域的管轄效能。革新監禁刑罰執行、罪犯教育改造等工作。

主動積極傳播美好、人文價值以及崇尚法治的精神,在現實生活和網絡空間建設健康文化環境。

全面排查犯罪複雜熱點,根除犯罪

越南政治局要求掌握形勢、主動識別和戰略預測,特別是關於新發展空間和領域可能產生的各類犯罪違法行為。

組織全面排查對象、組織、團伙、幫派、犯罪複雜熱點,進行鬥爭並根除。

有效控制腐敗、浪費、消極行為的產生條件,特別是關鍵、重要領域以及高風險新領域。及時有效接收處理犯罪信息,符合法律規定。

調查、起訴、審判、執行刑罰要專業、現代、嚴格,不冤枉、不漏罪、不妨礙發展、投資、生產經營活動。重視資產追繳工作。

越南政治局強調繼續健全國家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秩序力量的組織機構,確保精幹、高效、有力,符合三級政府組織和新的發展空間,優先基層地區。

大力推進研究、發展、應用科學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在預防打擊犯罪方面實現戰略突破。優先建設安全秩序、犯罪趨勢風險早期監測預警系統。

越南政治局還要求推動與具有經濟、科技實力以及有許多越南人居住、學習、工作的國家在預防打擊犯罪方面的國際合作。

優先為重點地區特別是偏遠、邊遠、邊境、基層地區配置預防打擊犯罪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