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對逃跑的前執行員發出通緝令

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剛剛對犯罪嫌疑人裴世海(35歲,北寧省人)發出通緝令,此前確定此人已逃跑。

根據第16號通緝令,裴世海因涉嫌濫用職權侵佔財產罪(《刑法》第355條第4款)被立案調查。

逃跑前,海是一名執行員,居住在北寧省協和縣安和村(原地址屬北江省協和縣段拜鄉)。

據調查機構稱,該案件因在北江省安世縣民事執行分局(現為北寧省第三區民事執行處)發生犯罪跡象而受理調查。

該案最初由北寧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立案,後由北寧省人民檢察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按權限調查。

6月初,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決定對裴世海進行立案。到6月16日,該機關發佈逮捕令,但因嫌疑人已逃跑而未能執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建議任何發現或抓獲裴世海者,應立即將其送交最近的公安機關、檢察院或人民委員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