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局刚刚对犯罪嫌疑人裴世海(35岁,北宁省人)发出通缉令,此前确定此人已逃跑。
根据第16号通缉令,裴世海因涉嫌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刑法》第355条第4款)被立案调查。
逃跑前,海是一名执行员,居住在北宁省协和县安和村(原地址属北江省协和县段拜乡)。
据调查机构称,该案件因在北江省安世县民事执行分局(现为北宁省第三区民事执行处)发生犯罪迹象而受理调查。
该案最初由北宁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立案,后由北宁省人民检察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局按权限调查。
6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局决定对裴世海进行立案。到6月16日,该机关发布逮捕令,但因嫌疑人已逃跑而未能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局建议任何发现或抓获裴世海者,应立即将其送交最近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人民委员会依法处理。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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