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越南同塔省公安廳消息稱,已抓獲胡明福(54歲,同塔省富祐鄉人),該對象是被通緝20年的在逃人員。
據調查,2005年7月初,胡明福與阮文成(75歲,同塔省新陽鄉人)利用為他人運輸化肥的機會,合謀侵佔了價值約2億越南盾的部分化肥,並出售分贓。
此外,胡明福與阮文成還自行毀壞船隻以掩蓋犯罪行為,導致剩餘化肥損失約1.3億越南盾。
胡明福與阮文成潛逃,前江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已對其發出通緝令,罪名是“濫用信任侵佔財產”和“毀壞財產”。
至2024年6月,調查警察局已抓獲阮文成。2024年11月25日,原丐禮縣人民法院判處阮文成4年6個月監禁。
潛逃20年後,2026年6月21日,胡明福使用其雙胞胎兄弟的證件辦理公民身份證,企圖矇騙公安力量。
在接受材料過程中,富祐鄉公安人員懷疑胡明福是被通緝對象,遂通知同塔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進行核實。
胡明福已承認全部案件事實,並供認其與阮文成實施了犯罪行為,為逃避通緝,胡明福經常變換藏匿地點。
目前,案件正在由同塔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處理。

此前,另一名前執行員在逮捕前潛逃,被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