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年輕人報》消息,7月2日,峴港市奠盤坊人民委員會主席已對兩家涉及當地多人食用麵包後中毒住院的商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其中,34歲的阮氏清清(Nguyễn Thị Thanh Thanh)——清麵包經營戶主,位於清廉1街區,被處以總計2900萬越南盾的罰款。
清女士有三項違法行為:未按營業執照規定範圍、地點經營(被罰750萬越南盾);生產、經營食品但未取得食品安全設施達標證書(被罰1750萬越南盾);未按規定留存食品樣本(被罰400萬越南盾)。
除上述麵包經營戶外,奠盤坊人民委員會還對提供豬肉餅的阮明洲(Nguyễn Minh Châu)經營戶作出處罰。該豬肉餅供應點被認定生產、經營食品但未取得食品安全設施達標證書,且未按規定留存食品樣本,兩項行為分別被罰1750萬和400萬越南盾,合計2150萬越南盾。
據報告,6月15日14時30分,奠盤坊食品安全跨部門指導委員會接到信息,有26名患者因疑似食物中毒在廣南省綜合醫院住院,均與在該坊食用麵包有關。患者症狀包括腹痛、噁心、嘔吐、發燒、腹瀉。
隨後,指導委員會建議坊人民委員會成立兩個調查、監督及處理食物中毒事件的工作組,一組前往醫院,另一組前往清麵包經營戶(位於清廉1街區)進行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6月13日6時30分至7時30分期間,清女士的店鋪照常出售麵包。有26名疑似中毒住院的患者表示曾在清女士的店鋪購買麵包。
據同行食用者陳述,當天的食物包括麵包、豬肉、香腸、肉醬、肉餅等,均購自清麵包店。中毒時間從6月13日下午持續至6月15日下午。
值得注意的是,檢查工作組於6月15日到店時,6月13日加工和銷售的食物及原料已全部售罄,店鋪也未留存食品樣本,導致取樣檢測以追查原因困難重重。
除罰款外,附加的預防措施是要求該店立即停止在清廉1街區的麵包生產、經營活動,直至完成所有法律手續並按規定取得食品安全設施達標證書。
不僅清麵包經營戶,通過食品溯源,職能部門還發現位於1街區的阮明洲豬肉餅供應點也存在違規行為。該供應點被認定生產、經營食品但未取得食品安全設施達標證書,且未按規定留存食品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