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政府頒佈第165/2026號議定,詳細規定和指導執行《疾病預防法》若干條款,自7月1日起生效,其中規定了對入境、出境、過境人員的健康申報。

根據該議定,通過越南口岸入境、出境和過境的人員必須按照衛生部的指導進行健康申報。申報可以通過電子或紙質形式進行,具體取決於每種傳染病的要求和各個時期的疫情情況。
辦理口岸手續的人員還有義務在衛生機構要求時提供疫苗接種證明或已採取的防疫措施。申報內容以越南語和英語呈現,同時可根據各口岸特點增加其他語言。
值得注意的是,健康申報必須在入境、出境或過境越南口岸前7天內完成。
疾病預防局表示,第165號議定頒佈後,該局收到一些媒體、組織和個人的反映,稱自7月1日起,前往越南的遊客在入境時必須通過網址 “https://tokhaiyte.vn/” 進行健康申報。
這種理解是不準確的。健康申報的規定不能被理解為自7月1日起對所有入境、出境、過境人員在任何時候都強制、經常性地適用。口岸健康申報的實施將根據衛生部長針對每種傳染病的指導,並結合當時疫情形勢和傳入越南的風險進行。
因此可以理解,該議定僅創造法律框架,規定健康申報將根據全球實際疫情和各時期傳入越南的風險而觸發啟動。衛生部長將就何時需要實施、針對哪些對象、針對哪些具體傳染病發布具體指導,例如當某個國家爆發危險疫情時。
在剛剛發佈的文件中,疾病預防局同時確認,目前衛生部未使用網址 “https://tokhaiyte.vn” 進行對越南入境、出境、過境人員的健康申報。遊客和民眾應謹慎對待要求訪問上述鏈接的信息,以免個人信息被盜取或落入騙取遊客利益的詐騙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