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央檢查委員會建議紀律處分阮世明、杜長江、楊成忠、阮芳草等人

在6月17日、7月6日和7日,中央檢查委員會在主任陳士清的主持下召開了第8次會議。

會議審議了關於對廣寧、老街、金甌、同塔等省黨委以及越南航空港總公司黨委違紀黨員進行紀律處分的報告;中央檢查委員會認為:

阮芳草同志,原省委委員、廣寧省團委書記;阮世明同志,原省委委員、廣寧縣平遼鄉黨委書記。

杜長江同志,原省委委員、老街省工貿廳廳長。

楊成忠同志,原省委副書記、黨幹事會書記、薄遼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現為金甌省)。

杜必平同志,原黨委委員、越南航空港總公司副總經理,在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上蛻化變質,違反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

這些幹部還違反了黨員不得做的事項和表率責任的規定,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對黨組織和地方、機關、單位的聲譽產生極壞影響,必須予以紀律處分。

阮文陽同志,原省委副書記、黨幹事會書記、同塔省人民委員會主席(2016-2021任期);範善義同志,原省委副書記、黨幹事會書記、同塔省人民委員會主席(2021-2026任期)在執行被賦予的職責和任務時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

同時違反了黨員不得做的事項和表率責任的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必須予以紀律處分。

根據違規內容、性質、程度、後果、原因以及黨的規定,中央檢查委員會決定對杜必平同志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範善義同志給予警告處分,對阮文陽同志給予譴責處分。

中央檢查委員會建議有權機關審議並對阮芳草、阮世明、杜長江、楊成忠等同志進行紀律處分。

在會議上,審議了關於對奠邊省省委常務會和省委檢查委員會履行檢查、監督和黨內紀律處分任務情況的檢查報告;對省委常務會進行黨費財務檢查;對屬於政治局、書記處管理的同志進行財產、收入申報檢查;中央檢查委員會認為:

除了優點和取得的成果外,被檢查的黨組織和黨員在領導、指導、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和黨內紀律處分任務;在管理、使用黨的財務和財產;在申報財產、收入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違規和缺點。

中央檢查委員會要求被檢查的黨組織和黨員繼續發揚優點;認真檢討、吸取經驗、及時糾正指出的違規和缺點,並向中央檢查委員會報告結果。

本次會議上,中央檢查委員會還審議並處理了一名黨員的舉報,並得出了一些其他重要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