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堅決杜絕集團利益、小圈子、任期制投資

越共中央完善體制與執法指導委員會發布了關於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第一次會議上結論的第01號通報。

不依賴補貼、壟斷、行政優惠或“申請-給予”機制

關於國有企業發展體制、政策與重大解決方案的專題報告,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國有經濟發揮主導作用,但並非通過口號,不依賴補貼、壟斷、行政優惠或“申請-給予”機制。

主導作用必須通過引領、調節、穩定宏觀經濟的能力,確保重大平衡,掌控關鍵、必要、戰略性領域來體現,同時遵守市場紀律、財務紀律、治理紀律和問責制。

今後重點需要全面梳理與國有經濟相關的法律體系,明確需要修改、補充、新制定的文件,以及2026年急需處理的內容和為修改重大法律做好準備。

從分散資源管理轉向統一的全生命週期治理(規劃-分配-交付管理、開發-使用、核算-監督-效益評估),以效益、增值和可持續發展貢獻為主要衡量標準。

同時,國有企業需要按照現代、透明、競爭、有明確評估機制的標準實現治理突破,引領創新、數字化轉型、綠色轉型,發展關鍵、必要、具有帶動作用的領域。

堅決杜絕集團利益、小圈子、任期制投資、長期虧損而責任主體不明的情況。

指導委員會責成政府黨委指導財政部黨委和相關機構全面梳理與國有經濟相關的法律體系,明確需要修改、補充、替換、廢止或新制定的文件清單及實施路線圖;提出發展國有企業的特殊機制與政策。

不讓民眾長期生活在汙染環境中

關於將黨的方針制度化為處理大城市空氣汙染的機制、政策、重大解決方案的專題報告,指導委員會一致認為大城市,特別是河內、胡志明市及周邊地區的空氣汙染是一個嚴重、緊迫、跨部門、跨區域、跨省的問題。

同時,它直接影響人民健康、生活質量、勞動生產率、投資吸引力和國家治理信譽。這不僅是環境問題,更是可持續發展、民生和公職責任問題。

指導委員會一致同意從零散排放源控制轉向目標導向的空氣質量管理。

為此,需要集中於以下支柱:建立足夠強大的跨區域協調機制,全面排放清單,明確排放源(工業、交通、建築、農業、生活)以建立統一的排放源數據庫。

發展現代化的空氣質量監測、監督、預報、預警系統,確保公開、透明、可靠。

同時要求嚴格控制排放源(交通、建築揚塵、工業廢氣、垃圾焚燒、農業副產品焚燒)。

大力推進戰略性解決方案(綠色交通、能源轉型、清潔技術、低碳城市、循環經濟),並完善具有足夠威懾力的處罰機制。

貫穿始終的觀點是,不讓民眾長期生活在汙染環境中而不明確責任、整改期限和結果評估標準。

空氣汙染治理必須與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總體解決方案相結合。除了控制大城市空氣汙染的任務外,還需要特別重視水源汙染、土壤汙染,尤其是農業土壤汙染的控制。

指導委員會責成政府黨委指導農業與環境部黨委及相關部門完善空氣質量環境管理政策與法律。

針對每個地區、每個城市、每個階段設定強制性空氣質量指標,將空氣改善結果與地方政府責任掛鉤,特別是主要領導責任。

關於將黨的方針制度化為發展外商直接投資經濟的體制、政策、重大解決方案的專題報告,指導委員會一致同意轉變FDI吸引方向,優先選擇現代技術、高附加值、本地關聯等。

投資優惠必須與實施結果和具體承諾掛鉤,包括技術、研發、技術轉讓、越南勞動力培訓、國內增值率、本地供應商發展、環境保護和守法。不搞普惠優惠,不追求項目數量和註冊資金規模。

越南國會主席:每項決定、每項工作前必須回答3個問題

國會主席強調,每個法律草案、決議必須切實解決實踐中的瓶頸,堅決不提交準備不充分、質量不達標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