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共中央完善体制与执法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第一次会议上结论的第01号通报。
不依赖补贴、垄断、行政优惠或“申请-给予”机制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体制、政策与重大解决方案的专题报告,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但并非通过口号,不依赖补贴、垄断、行政优惠或“申请-给予”机制。
主导作用必须通过引领、调节、稳定宏观经济的能力,确保重大平衡,掌控关键、必要、战略性领域来体现,同时遵守市场纪律、财务纪律、治理纪律和问责制。
今后重点需要全面梳理与国有经济相关的法律体系,明确需要修改、补充、新制定的文件,以及2026年急需处理的内容和为修改重大法律做好准备。
从分散资源管理转向统一的全生命周期治理(规划-分配-交付管理、开发-使用、核算-监督-效益评估),以效益、增值和可持续发展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
同时,国有企业需要按照现代、透明、竞争、有明确评估机制的标准实现治理突破,引领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发展关键、必要、具有带动作用的领域。
坚决杜绝集团利益、小圈子、任期制投资、长期亏损而责任主体不明的情况。
指导委员会责成政府党委指导财政部党委和相关机构全面梳理与国有经济相关的法律体系,明确需要修改、补充、替换、废止或新制定的文件清单及实施路线图;提出发展国有企业的特殊机制与政策。
不让民众长期生活在污染环境中
关于将党的方针制度化为处理大城市空气污染的机制、政策、重大解决方案的专题报告,指导委员会一致认为大城市,特别是河内、胡志明市及周边地区的空气污染是一个严重、紧迫、跨部门、跨区域、跨省的问题。
同时,它直接影响人民健康、生活质量、劳动生产率、投资吸引力和国家治理信誉。这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可持续发展、民生和公职责任问题。
指导委员会一致同意从零散排放源控制转向目标导向的空气质量管理。
为此,需要集中于以下支柱:建立足够强大的跨区域协调机制,全面排放清单,明确排放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以建立统一的排放源数据库。
发展现代化的空气质量监测、监督、预报、预警系统,确保公开、透明、可靠。
同时要求严格控制排放源(交通、建筑扬尘、工业废气、垃圾焚烧、农业副产品焚烧)。
大力推进战略性解决方案(绿色交通、能源转型、清洁技术、低碳城市、循环经济),并完善具有足够威慑力的处罚机制。
贯穿始终的观点是,不让民众长期生活在污染环境中而不明确责任、整改期限和结果评估标准。
空气污染治理必须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解决方案相结合。除了控制大城市空气污染的任务外,还需要特别重视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尤其是农业土壤污染的控制。
指导委员会责成政府党委指导农业与环境部党委及相关部门完善空气质量环境管理政策与法律。
针对每个地区、每个城市、每个阶段设定强制性空气质量指标,将空气改善结果与地方政府责任挂钩,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
关于将党的方针制度化为发展外商直接投资经济的体制、政策、重大解决方案的专题报告,指导委员会一致同意转变FDI吸引方向,优先选择现代技术、高附加值、本地关联等。
投资优惠必须与实施结果和具体承诺挂钩,包括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越南劳动力培训、国内增值率、本地供应商发展、环境保护和守法。不搞普惠优惠,不追求项目数量和注册资金规模。
越南国会主席:每项决定、每项工作前必须回答3个问题
国会主席强调,每个法律草案、决议必须切实解决实践中的瓶颈,坚决不提交准备不充分、质量不达标的内容。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