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流光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志明市市委書記、指導委員會主任主持會議。
出席會議的還有黎國峰同志——越共中央委員、市委常務副書記、指導委員會副主任;陳文俊同志——市委常委、市委內政部部長、指導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在會議上,指導委員會評估了2026年上半年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的成果,並討論了未來一段時間的重點方向與任務。
據此,胡志明市已為838個應處理的項目解決了問題或提出了處理方向,其中417個項目已完全解決障礙。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提出安排處理9819處公有房產和土地的方案。該市也決定處理212/296處整合後的多餘房產和土地。
指導委員會已集中領導和指導實施多項措施解決困難和障礙,特別是鑑定和估價工作,以加快案件的辦理進度,並取得了成果。
其中,胡志明市訴訟機關新立案1起,完成調查6起,一審審理5起,二審審理3起,作出不立案刑事決定2起;納入跟蹤指導2起;結束跟蹤指導8起(6起案件、2起事件)。

為確保下半年任務按時完成,指導委員會要求各級黨委和黨組織堅決推進,在各領域形成反浪費的強勁轉變,以適應胡志明市在新時期的發展要求。

同時,指導徹底處理進度緩慢、長期積壓、存在流失浪費風險的項目和工程;加快處理進度,將整合後多餘的辦公樓、土地和公共資產以及根據檢查結論閒置、破舊、使用效率低下的房產和土地投入使用。
加強檢查、監督公共資產的管理和使用,確保用途正確、有效。同時,對不指導、不堅決執行、導致積壓拖延的集體和個人進行問責和澄清責任。

指導委員會還要求加強早期、遠程預防,結合基層權力控制和數據監督;儘快制定領導和指導計劃,明確時間和任務,以加快處理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的30起案件和事件;徹底解決鑑定和估價工作中產生的困難和障礙。
與此同時,集中領導和堅決指導,在資產追繳工作中取得明顯轉變;指導徹底解決屬於胡志明市權限範圍內的資產追繳困難和障礙,特別是萬盛發案和其餘積壓案件。

胡志明市委常委會已對12名黨員進行紀律處分;其中警告4名黨員,開除8名違法黨員黨籍。胡志明市委檢查委員會對8名違法黨員執行開除黨籍處分。胡志明市監察局對14個單位發佈了6份監察結論,發現經濟違規土地17130平方米,建議對3個組織、2名個人進行行政處理,並將1起案件移交調查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