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流光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指导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还有黎国峰同志——越共中央委员、市委常务副书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陈文俊同志——市委常委、市委内政部部长、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在会议上,指导委员会评估了2026年上半年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的成果,并讨论了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方向与任务。
据此,胡志明市已为838个应处理的项目解决了问题或提出了处理方向,其中417个项目已完全解决障碍。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提出安排处理9819处公有房产和土地的方案。该市也决定处理212/296处整合后的多余房产和土地。
指导委员会已集中领导和指导实施多项措施解决困难和障碍,特别是鉴定和估价工作,以加快案件的办理进度,并取得了成果。
其中,胡志明市诉讼机关新立案1起,完成调查6起,一审审理5起,二审审理3起,作出不立案刑事决定2起;纳入跟踪指导2起;结束跟踪指导8起(6起案件、2起事件)。

为确保下半年任务按时完成,指导委员会要求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坚决推进,在各领域形成反浪费的强劲转变,以适应胡志明市在新时期的发展要求。

同时,指导彻底处理进度缓慢、长期积压、存在流失浪费风险的项目和工程;加快处理进度,将整合后多余的办公楼、土地和公共资产以及根据检查结论闲置、破旧、使用效率低下的房产和土地投入使用。
加强检查、监督公共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用途正确、有效。同时,对不指导、不坚决执行、导致积压拖延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问责和澄清责任。

指导委员会还要求加强早期、远程预防,结合基层权力控制和数据监督;尽快制定领导和指导计划,明确时间和任务,以加快处理指导委员会跟踪指导的30起案件和事件;彻底解决鉴定和估价工作中产生的困难和障碍。
与此同时,集中领导和坚决指导,在资产追缴工作中取得明显转变;指导彻底解决属于胡志明市权限范围内的资产追缴困难和障碍,特别是万盛发案和其余积压案件。

胡志明市委常委会已对12名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其中警告4名党员,开除8名违法党员党籍。胡志明市委检查委员会对8名违法党员执行开除党籍处分。胡志明市监察局对14个单位发布了6份监察结论,发现经济违规土地17130平方米,建议对3个组织、2名个人进行行政处理,并将1起案件移交调查机关。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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