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檳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在土地管理使用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7月8日晚,據《青年報》消息,越南永隆省監察機關剛發佈關於檳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在土地管理使用中遵守政策法律情況的結論。

檳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總部位於檳椥省檳椥市阮忠直路26號第一坊(現為永隆省安會坊),註冊資本360億越南盾。

該公司目前管理使用5塊土地,總面積37485.3平方米;其中兩塊土地是國家出租、每年收取租金的,一塊是從個人處受讓的,一塊是國家免收土地出讓金劃撥的,還有一塊是劃撥用於停放公共服務專用車輛的。

監察結果顯示,檳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在土地管理使用方面還存在不少侷限和缺陷。具體如公司將一塊土地轉租給檳椥城市建設與開發一人有限公司用作辦公場所,不符合已批准的用地方案。

一塊麵積超過1710平方米的土地尚未按照已批准的用地方案用於育苗圃。目前該地塊閒置,未完成股份制改革後的地塊變更登記。土地使用權證仍以公司名義登記,不符合規定。

特別是一塊約24261平方米的土地,公司尚未執行國家審計機關的建議和原檳椥省人民委員會的指示。公司目前仍在繼續管理使用約2394平方米的土地,維持現有工程設施;未按照省指示配合辦理土地移交手續。

關於對國家履行財政義務的責任,根據監察結論,檳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未申報繳納2025年兩塊土地的租金,不符合規定。公司也未申報繳納一塊土地的非農業土地使用稅。監察機關確定應補繳的土地租金超過20億越南盾。

永隆省監察機關建議永隆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組織檳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部分人員進行經驗總結;責成永隆省稅務局追收監察查出的超過20億越南盾土地租金,並按規定追繳逾期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