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晚,据《青年报》消息,越南永隆省监察机关刚发布关于槟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在土地管理使用中遵守政策法律情况的结论。
槟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总部位于槟椥省槟椥市阮忠直路26号第一坊(现为永隆省安会坊),注册资本360亿越南盾。
该公司目前管理使用5块土地,总面积37485.3平方米;其中两块土地是国家出租、每年收取租金的,一块是从个人处受让的,一块是国家免收土地出让金划拨的,还有一块是划拨用于停放公共服务专用车辆的。
监察结果显示,槟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在土地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不少局限和缺陷。具体如公司将一块土地转租给槟椥城市建设与开发一人有限公司用作办公场所,不符合已批准的用地方案。
一块面积超过1710平方米的土地尚未按照已批准的用地方案用于育苗圃。目前该地块闲置,未完成股份制改革后的地块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证仍以公司名义登记,不符合规定。
特别是一块约24261平方米的土地,公司尚未执行国家审计机关的建议和原槟椥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公司目前仍在继续管理使用约2394平方米的土地,维持现有工程设施;未按照省指示配合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关于对国家履行财政义务的责任,根据监察结论,槟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未申报缴纳2025年两块土地的租金,不符合规定。公司也未申报缴纳一块土地的非农业土地使用税。监察机关确定应补缴的土地租金超过20亿越南盾。
永隆省监察机关建议永隆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槟椥都市工程股份公司部分人员进行经验总结;责成永隆省税务局追收监察查出的超过20亿越南盾土地租金,并按规定追缴逾期款项。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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