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前檢察官和前調查員協助“女老大”偽造精神鑑定報告

河內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發佈調查結論,建議對涉及中央法醫精神病院及相關單位的案件中的近65人以9項罪名提起公訴。

調查機關剛剛查明的細節顯示,偽造精神鑑定報告的案件不僅有多名中央法醫精神病院的幹部介入,還有一些訴訟機關幹部的參與。

其中包括楊氏和,原清河郡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範明俊,原河內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調查員。這兩人均被建議以“在執行公務時濫用職權罪”提起公訴。

假冒姐姐接近女檢察官

根據調查結論,阮氏梅英及其丈夫黎文東被確定為偽造精神鑑定報告案的兩名核心人物。這對夫婦被指控共有20項前科及案底,但仍多年逃脫刑事處理,因為他們偽造了精神鑑定結論,以便在中央法醫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

在住院期間,梅英不僅帶兩名年幼子女和兩名傭人入院生活,還成為偽造精神鑑定報告的關鍵聯繫人。

梅英被指控行賄超過13億越南盾,同時為多名其他涉案人員介紹偽造精神鑑定結果,非法獲利超過30億越南盾。

與此同時,黎文東被指控多次逃離醫院購買毒品,並曾與一些幹部和醫務人員前往岑山旅遊,並在海灘上非法使用毒品。

調查過程中還查明瞭一名前檢察官和一名前調查員的作用。這兩人被指控多次提供信息、創造條件並收受違規利益以幫助梅英。

根據調查結論,2023年8月,清河郡公安局對涉及阮氏梅英及其丈夫黎文東的“擾亂公共秩序”案提起公訴。檢察官楊氏和被指派行使公訴權並監督案件辦理過程。

儘管梅英正在中央法醫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但她仍經常離開醫院。

為避免被發現,梅英未使用真名,而是自稱“梅賢”——梅英的姐姐,並多次聯繫女檢察官。

據調查機關稱,梅英以嫌疑人親屬的名義,不斷請楊氏和通報訴訟進展、指導諸如聘請律師、申請延期開庭、解釋強制治療時間可抵扣服刑期等手續。

不僅如此,梅英還請求女檢察官創造條件,使她和丈夫的案件能以違反法律規定的有利方式解決。

根據調查結論,在黎文東於2024年底被捕後,楊氏和還聯繫了清河郡公安局臨時扣押處的幹部,為其家屬送入監室物品創造條件。

在黎文東被羈押期間,楊氏和被指控多次向梅英提供有關丈夫關押情況的信息,通報調查機關恢復對梅英的調查以及在中央法醫精神病院核實案件的計劃。

應梅英要求,女檢察官還發送了黎文東毒品檢測記錄的圖片。

當梅英想盡快被送去做精神鑑定時,楊氏和被確定曾影響並催促清河郡公安局早日委託鑑定。

調查過程中,楊氏和不承認認識梅英,聲稱自己只與自稱“梅賢”的嫌疑人姐姐聯繫。

但調查機關認為這份證詞與其收集的證據不符。調查結果確定,梅英的供詞、兩人之間的信息數據以及其他多項資料足以證明楊氏和明確知道聯繫人是梅英,但仍多次違規交流、指導並創造條件。

在被起訴前,楊氏和還供稱曾從梅英處收取3.2億越南盾,以委託一名紙橋郡人民法院法官對一名被告人減輕刑罰。

被起訴後,女檢察官改變供詞,否認收取並轉交上述款項。調查機關已將此內容分離出來繼續核實處理。

前調查員被指控收受金錢、禮品及免費旅遊

另一名被建議起訴的訴訟幹部是範明俊,原河內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調查員。

根據調查結論,儘管明知梅英正在中央法醫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範明俊仍多次與這對“女老大”夫婦在調查機關和醫院以外的地點會面。

梅英還支付全部費用,供範明俊及其女友在胡志明市的卡萊維酒店和大叻的玉蘭酒店度假。其中範明俊從這些行程中獲利的費用被確定為超過1160萬越南盾。

此外,範明俊被指控收受梅英指示他人送來感謝其幫助另一名嫌疑人偽造精神鑑定的4800萬越南盾。

範明俊還被指控在2025年春節梅英來拜年時收受了一個5-10萬越南盾的紅包和一瓶酒。

因此,調查機關確定範明俊的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