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通知結論,越南政府常務副總理記錄、高度評價並表揚了在所有領域取得的全面努力和成果。地區生產總值同比增長8.55%,高於全國GDP增速(增長8.18%),是十年來最高增幅。

除了取得的成果,胡志明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限制,如上半年地區生產總值增長較快但未達既定情景(10.04%),給剩餘月份實現全年增長目標(10.2%)帶來壓力。

工業生產指數和商品零售總額及消費服務收入增長較快,但與目標仍有差距。公共投資資金到位仍然緩慢,在34個地方中排名第24,低於全國平均水平(35.5%)…

因此,常務副總理要求胡志明市集中重點解決方案。即貫徹落實、及時有效執行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與地方召開政府會議上的指示,以及總理黎明興與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工作會議的結論。

繼續集中領導和指導落實第18號結論中交辦的重點任務,尤其是要求在2026年完成的任務。

認真研究政府第168號決議和第180號決議,準確分析評估原因,提出堅決、有力、可行的措施,決心完成並超額完成目標。

抓緊核查、更新各行業、領域、鄉、坊、特區的月度、季度增長情景,以服務調控指揮,實現超過10%的增長。充分識別瓶頸、不足和限制。

明確增長動力和新空間,以制定突破性、可行的措施。

調動一切資源,高度集中於最後幾個月。其中重點關注增長較低、規模較大或對全國行業具有帶動作用且仍有較多增長空間的領域(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藥品等)。

同時,常務副總理要求胡志明市加快公共投資資金到位,將其視為重點政治任務之一,優先考慮。定期核查、評估,明確各環節的不足和限制,及時提出解決方案。排除徵地拆遷中的障礙,避免項目等待土地的情況重演。

制定詳細的分周、分月、分季資金到位情景。公開進度緩慢的項目和工程。繼續嚴格落實將主要領導責任與資金到位結果掛鉤。檢查、核查和處理已安排大量資金但至今未到位或到位率極低的項目。

同時同步落實加快重點工程和項目進度的措施,早日排除基礎設施瓶頸,促進增長並開闢新發展空間。密切跟蹤進度,尤其是對推進緩慢的項目,及時排除徵地拆遷、投資者選擇、供應源等方面的障礙。

有效落實國會關於發展都市鐵路系統的決議。進一步加快投資準備、相關手續、徵地拆遷以及已獲批的都市鐵路線的施工,確保按時並超額完成計劃。

主動排除長期積壓項目的困難和障礙。緊急與建設部協調研究方案和適當路線圖,將海港遷出胡志明市中心區域,以減少交通擁堵並維護環境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