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於7月1日發佈了第1140/QD-BXD號決定,批准了2021-2030年國家機場系統發展規劃的修訂版,並展望至2050年。
這是過去六個月內國家機場發展計劃的第二次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修訂後的規劃納入了國家更新的發展目標,以2026-2030年間年均至少10%的GDP增長率和到2030年人均GDP約8500美元為基礎,預測航空運輸需求。

根據修訂後的規劃,越南將繼續管理、投資和高效運營現有機場,同時在2021-2030年期間建設36個機場的網絡,包括19個國際機場和17個國內機場。
與同期之前的計劃相比,最顯著的新增是首都地區的第二機場被列入國際機場名單,使國際機場總數從19個增至20個。
第1140號決定指出,首都地區第二機場的位置將在2030年前研究確定。
根據規劃的方向,該機場預計位於河內南部,屬於應和縣和轉美鄉。
第1140號決定的另一個關鍵亮點是,國家機場系統發展規劃首次引入了航空物流中心發展的具體標準。
這些中心將設立在年貨運需求至少25萬噸且滿足倉儲和多式聯運連通性要求的機場。
建設部已優先在河內地區、胡志明市地區以及雲屯、吉碑、廣治、朱萊、隆城和芹苴機場發展航空物流中心。
其他機場一旦達到所需的貨運吞吐量標準,將考慮擴建。
此外,第1140號決定概述了在有需求的機場建立飛機維修、修理和大修中心網絡的計劃。
優先考慮基礎設施完善且國際航線網絡強大的主要機場,包括雲屯、內排、嘉林、朱萊、新山一和隆城。
這是國家機場系統發展規劃首次明確優先發展飛機維修中心的機場,為建立越南航空業和高附加值航空技術服務供應鏈奠定基礎。
航空物流和飛機維修首次作為國家機場系統發展規劃的正式組成部分,反映了發展方向從僅關注機場基礎設施轉向促進更廣泛的航空經濟,與新加坡、仁川和香港等主要區域航空樞紐的發展模式一致。
第1140號決定還修訂了航空部門至2030年的發展目標,更加重視運輸需求和基礎設施質量。
全國機場系統的總吞吐量預計將達到近2.5億人次和435萬噸貨物。
在優先投資首都地區主要樞紐(包括內排和嘉林)以及胡志明市(包括新山一和隆城)的同時,該計劃旨在提高網絡的設計容量以應對乘客增長,同時確保超過95%的人口能在100公里半徑內到達機場。
第1140號決定還引入了一些新的方向,旨在使航空部門發展更加靈活和現代化。
建設部表示,不再為每個機場規定固定的投資規模,投資規模和實施時間僅作為指導參考。
新規劃機場的投資將基於社會經濟發展戰略、國防安全要求、運輸需求、資源可用性和投資效率等因素考慮。
這種方法將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加速或調整機場投資計劃,而無需像過去那樣正式修訂發展規劃。
修訂後的規劃還為機場網絡引入了更靈活的機制,允許國內機場運營非定期國際航班,前提是它們完全滿足所有監管要求。
再加上允許在需要定期商業運營時將專用機場轉為國內機場的機制,這些新規定預計將更有效地利用現有航空基礎設施,同時減少短期內對新投資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