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要求各地方在8月30日前按照兩種模式安排公立幼兒園和中小學。

越南總理7月10日的文件強調,在8月30日前完成全國公立學校的安排的同時,各地需要為2026-2027學年做好準備,並在今年第三季度合併職業學校。全國結果將在9月6日前向總理報告。

總理要求的全國公立學校安排完成時間比越南教育培訓部7月初的指導縮短了8個月。

一週前,越南教育培訓部表示,15個省市將試點在8月30日前安排和減少公立學校數量。之後,教育部門將評估並總結經驗,以便在全國推廣,預計在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

文件中,總理要求確保與2025年7月1日相比減少30%的公立學校數量。學校安排需要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模和各地發展空間,本著“減少管理編制,增加直接教學編制”的精神。

總理強調,學校安排必須確保到2030年實現3至4歲兒童學前教育普及,以及85%的適齡人口完成高中教育的目標。

越南全國學校在8月30日前按兩種模式進行安排

對於公立幼兒園、小學、初中和高中,總理要求按照兩種模式安排。第一種模式是大型單級學校,設有分校和教學點。第二種模式是大型多級學校,可以在一個地點或多個不同地點實施。

安排後的大型學校人員結構包括一名校長和若干副校長;一個共享的行政人事部門,如會計、出納、文秘;按專業特長提供教育支持的人員;以及適合分校和教學點的專業組。根據班級規模、學生人數和地理距離,每個分校將有一名副校長負責。

位於偏遠、邊境和少數民族地區的達不到最低設施標準的小規模教學點將被解散,以形成寄宿或半寄宿學校,讓學生住在主教學點。尚未準備好設施的地方應儘快完善,確保為下一學年安排。

總理指出,不得合併幼兒園和中小學;不得合併中小學和成人教育中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中心;不得將特殊教育機構與普通中小學合併。文件提出“優先重組同一年級或地理位置相近的教育機構”,安排後確保每個鄉、坊、特區的幼兒園、小學和初中或多級學校各一所。

職業學校和成人教育中心合併後,每個省、直轄市將有3所。其中,自負盈虧的中等職業學校將保留;其餘的不達標學校將解散,或與大專合併,或重組為中等職業學校。

職業教育中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中心、成人教育中心將合併為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