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3日,越南順化市委檢查委員會通報,已決定對與承天順化省委招待所項目相關的組織和個人進行紀律處分。
根據結論,2025-2030年任期順化市投資建設與城市發展項目管理委員會黨委放鬆了領導,缺乏對項目投資建設、招標及施工合同管理的檢查監督,違反了招標和投資管理法律規定,影響了黨組織和機關的聲譽。
順化市委檢查委員會決定對投資建設與城市發展項目管理委員會黨委進行譴責處分。
對個人,檢查機關確定項目管理委員會主任何春厚放鬆領導管理,縱容下屬參謀頒佈違法決定,嚴重違反2013年《招標法》及多項黨的規定。
副主任鄧光玉和計劃審定處處長陳雄被認定為在檢查審查文件、未嚴格遵守投資建設、招標和合同管理規定上失職。
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處副處長蔡文明日和專員陳原大也被認定在執行任務中失職,導致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違規。
順化市委檢查委員會決定對何春厚、鄧光玉和陳雄給予警告處分;對蔡文明日和陳原大給予譴責處分。
檢查機關還要求對黃明康(原城市發展管理區主任)、阮國英(計劃審定處副處長)和黃氏妙賢(財政會計處處長)進行檢討和吸取經驗。
值得注意的是,順化市委檢查委員會認定雲夢-陵姑鄉黨委書記劉德歡在擔任承天順化省委辦公廳主任期間,缺乏檢查監督,違反了一把手在領導和指導實施省委招待所項目中的責任,對個人和組織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據此,順化市委檢查委員會建議有權機關考慮對劉德歡進行紀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