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3日,越南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通报,已决定对与承天顺化省委招待所项目相关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
根据结论,2025-2030年任期顺化市投资建设与城市发展项目管理委员会党委放松了领导,缺乏对项目投资建设、招标及施工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违反了招标和投资管理法律规定,影响了党组织和机关的声誉。
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投资建设与城市发展项目管理委员会党委进行谴责处分。
对个人,检查机关确定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何春厚放松领导管理,纵容下属参谋颁布违法决定,严重违反2013年《招标法》及多项党的规定。
副主任邓光玉和计划审定处处长陈雄被认定为在检查审查文件、未严格遵守投资建设、招标和合同管理规定上失职。
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处副处长蔡文明日和专员陈原大也被认定在执行任务中失职,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规。
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何春厚、邓光玉和陈雄给予警告处分;对蔡文明日和陈原大给予谴责处分。
检查机关还要求对黄明康(原城市发展管理区主任)、阮国英(计划审定处副处长)和黄氏妙贤(财政会计处处长)进行检讨和吸取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认定云梦-陵姑乡党委书记刘德欢在担任承天顺化省委办公厅主任期间,缺乏检查监督,违反了一把手在领导和指导实施省委招待所项目中的责任,对个人和组织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据此,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建议有权机关考虑对刘德欢进行纪律处分。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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