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剛剛決定對阮文靈(2016-2021年任期北江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給予警告處分,因他在工作中存在違規和缺點,且中央檢查委員會已給予黨紀處分。
越南總理還決定對賴青山(2016-2021年任期北江省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給予警告處分,因他在工作中存在違規和缺點,且中央檢查委員會已給予黨紀處分。
上述兩項決定自7月14日起生效。
越南總理剛剛決定對阮文靈(2016-2021年任期北江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給予警告處分,因他在工作中存在違規和缺點,且中央檢查委員會已給予黨紀處分。
越南總理還決定對賴青山(2016-2021年任期北江省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給予警告處分,因他在工作中存在違規和缺點,且中央檢查委員會已給予黨紀處分。
上述兩項決定自7月14日起生效。
(編譯:張悅 ;審校:Alex;來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