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述違規行為導致梅文星——越南鋼鐵總公司(VNS)前董事長——以及該公司多名領導近日被公安部調查機關建議起訴,案件發生在越中礦產與冶金有限責任公司(VTM)。
其中,除梅文星外,還有豆文雄(VNS前總經理)以及前董事會成員鄧叔抗、阮明春和黎富興。這些人均被指控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浪費。
同一案件中,另有26人(包括VTM多名領導、幹部,部分企業人員以及老街省前領導)被建議起訴。
其中包括:黎玉興(老街省前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杜長江(前工貿廳廳長)、裴青平(VTM前總經理)等。
調查結論顯示,VNS在VTM持有46.85%的法定資本——VTM是投資老街鋼鐵廠項目的企業,位於坦隴工業區(老街省),設計產能50萬噸/年,總投資超過24300億越盾。
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EPC第2號招標包(設計、供應設備物資、建造和安裝煉鐵煉鋼生產線)。該招標包導致國家資金損失超過2340億越盾。
最初,EPC招標包以約9870萬美元的價格進行國際招標。
然而,由於項目需調整多項技術設備(如將兩個高爐改為一個更大功率的高爐,改變燒結生產線和煉鋼爐),VTM聘請Infisco公司重新審查總投資並重新計算招標包價格。
2009年初,VTM重新批准招標包價格約為9830萬美元,並繼續組織招標。儘管有兩家承包商投標,但因投標文件不符要求且投標價格是批准價格近三倍,招標未成功。
為加快進度,VTM領導提議取消招標並指定KISC公司(中國,持有VTM 45%股份的股東)執行該招標包。
三家股東(VNS、KISC和老街礦產公司LAMICO)代表開會,一致同意取消招標,交由KISC執行EPC包,同時要求獨立方重新計算招標包價格後再報上級主管部門。
會後,VTM同時聯繫多家中國承包商獲取報價,並委託Infisco繼續確定總投資。
結果顯示,中國承包商報價在1.16億至1.4億美元之間。而SOFRECO諮詢公司(法國)計算的價格約為1.645億美元。
結論稱,根據成本調整,Infisco確定招標包價格約為1.576億美元(含預備費)。
調查結論顯示,2009年4月23日,豆文雄簽署呈文,提請VNS董事會批准EPC招標包價格為1.28億美元(不含預備費),作為與KISC談判的基礎。
五天後,梅文星簽署決議批准該價格。然而,2009年5月中旬,KISC報價高達近2億美元。差額過大,各方需繼續談判,並要求其他多家承包商報價。
至2009年6月底,KISC降價至約1.594億美元。同時,另外四家中國承包商報價僅在1.26億至1.438億美元之間。
值得注意的是,VTM時任總經理的報告也評估招標包合理價格僅為1.3億至1.35億美元,並建議若KISC不接受,應重新招標或選擇其他符合價格要求的單位。
據證詞,豆文雄仍指示優先與KISC談判,認為該企業是出資股東,應有責任將項目進行到底。
在隨後的會議上,儘管知道其他多家承包商報價更低,VNS仍一致同意指定KISC以1.6億美元執行招標包,以儘早推進項目。
調查機關認定,該價格的批准是在項目調整總投資尚未完成編制、評審和批准之前進行的,違反了建設投資管理規定。
調查結論顯示,將招標包價格提高至1.6億美元,是為了使此前與KISC商定的價格合法化,而其他多家承包商的報價均顯著低於該價格。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VTM向KISC支付了超過1.68億美元(相當於超過35400億越盾)。根據專業機構的鑑定結論,調查認定KISC報價高於實際價值,導致整個招標包損失超過5320億越盾,其中對應VNS國家出資部分的損失超過2340億越盾。
在接受調查機關訊問時,梅文星承認批准1.6億美元招標包價格缺乏法律依據,且是在完成投資總額調整手續之前進行的。
而豆文雄也承認,指示下屬為項目調整文件進行合法化以符合此前商定的價格,不符合法律規定。
據調查機關,各嫌疑人的行為違反了關於項目投資總額編制、評審和批准的規定,造成國家資產流失超過2340億越盾。
2021年,梅文星曾在太原鋼鐵股份公司(TISCO)二期擴建項目違規案中被河內市人民法院判處6年有期徒刑。在該案中,梅文星被認定與相關被告在TISCO二期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違規行為,造成約8300億越盾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