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得樂省兩名司機在欄杆放下後駕車闖過被處罰

7月15日,得樂省公安交警處表示,該單位已指示綏安交警站緊急核實並處理兩起通過鐵路監控系統發現的違反鐵路交通安全的司機案件。

第一起案件發生在7月8日15時09分,地點位於南北鐵路Km1184+200處設有自動警報的平交道口。監控記錄顯示,一輛得樂省牌照的汽車在欄杆正在放下時闖過平交道口。

經核實,司機為V.Đ.N.(34歲,住在得樂省綏和坊)。在接受職能部門詢問時,該司機承認了違規行為。

第二起案件發生在7月10日6時43分,地點同樣位於綏安北社Km1169+560處設有自動警報的平交道口。監控記錄顯示,一輛得樂省牌照的汽車在欄杆正在放下時闖過。

經核實,司機為H.S.T.(37歲,住在得樂省綏安北社)。此人已前往職能部門接受處理並承認違規行為。

到7月15日,綏安交警站已對這兩名司機按規定製作行政違規筆錄進行處理。

越南得樂省兩名司機在欄杆放下後駕車闖過被處罰

根據第81/2026/NĐ-CP號法令第13條第9款的規定,兩起案件均被處以18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的罰款,同時吊銷駕駛證1至3個月。

得樂省公安交警處表示,通過攝像頭數據查處違規行為體現了交警與鐵路部門在發現和處理違規行為方面的緊密配合,有助於保障鐵路交通安全秩序。

職能部門也提醒交通參與者,在到達鐵路交叉口時必須嚴格遵守紅綠燈、警報聲和欄杆信號;不得在紅燈亮起或欄杆放下時強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