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子已痛苦不堪,請給他們一條更寬慰的生路
自金甌省人民法院在二審中駁回妻子緩刑申請、導致丈夫因交通事故身亡的案件報道後,《青春報》收到了大量圍繞是否應給予被告人緩刑的討論意見。
大多數讀者對這位妻子的艱難處境表示深切痛心和同情,同時希望一個合情合理的判決能為這個已承受過多不幸的家庭打開一條生路。
失去相伴一生的伴侶,或許對這位女性而言是最沉重、最持久的精神判決。
讀者Bui Minh分享了自己的同情,認為妻子已失去丈夫,痛苦和悔恨必然極大。如果繼續將這位女性推入牢獄,那麼孩子們和這個家庭的未來將何去何從。
懷著對孩子們未來同樣的擔憂,讀者Phạm Bảo Quốc提出觀點:從法理上講,法院的判決並無錯誤,但從情理角度非常希望審判機關能重新考慮具體境況。在丈夫已逝、妻子又將入獄的情況下,年幼的孩子們將無意間陷入無依無靠的境地,失去受教育機會,面對重重困難。
法律的嚴明無人否認,尤其是當違法行為涉及酒精濃度時。讀者Nguyen An直言分析:在血液酒精濃度超標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是違法行為。
然而在審判時,合議庭應依據每起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裁決,既要確保震懾力,又要保持人文性。
如果僵化地適用監禁刑罰,將無意中把整個家庭推向絕路——失去親人的痛苦、撫養子女的重擔以及不知向誰求助的債務。
贊同這一觀點的讀者Thắng認為,妻子已用摯愛丈夫的生命付出了過於沉重的代價。這已經是終身難忘的慘痛教訓,足以讓任何人引以為戒。
許多意見也集中分析了妻子與夫家之間的民事賠償問題,這可能是二審法院駁回緩刑申請的“癥結”。
讀者Minh Phan從法律角度提出疑問:妻子載丈夫不幸遇難身亡,基於什麼依據要求妻子向公公賠償?
這位讀者希望,若這是法律強制義務,則應清晰解釋以便民眾理解;至於刑罰,則非常希望法律能更寬容,因為那位女性已抱憾終身。
為澄清此問題,讀者Long Phi補充解釋:由於丈夫有三個與前妻所生的孩子正與祖父母同住,這筆賠償實質上是為了撫養這些孩子。儘管如此,讀者Ngoan仍感遺憾:餘款僅剩2000萬越南盾,與其絕情地將兒媳推入牢獄,夫家不如鼓勵並共同照顧孫輩更為圓滿。
除了呼籲寬容,此案也敲響警鐘,警示人們注意勸酒陋習及其嚴重後果。讀者Nguyễn Tuấn Lộc直言:這正是勸酒的結果,歡樂時不見得有益,但後果突然降臨時只有當事者承擔。
從積極和尊崇法律的角度看,讀者Nga強調這是每個人應吸取的教訓,不能以任何理由為飲酒後駕駛的行為辯解。
儘管在法律層面存在不同爭論,但大多數讀者的意見仍指向更高層權力機構應提供一個人文解決方案。
讀者Hunghienbg分析:被告人品性良好,境況極為困難,還有正在學齡的孩子,此案應給予緩刑。其他許多讀者也期望監督審能考慮給予被告緩刑,以符合檢方的初衷和請求,讓母親有機會工作、償還債務並供養兩名大學在讀的孩子。
嚴厲之判卻失之情理
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發生於2024年9月12日。當天,Phạm Hồng Nhị女士(41歲,居住金甌省Đá Bạc鄉)與丈夫Võ Văn Đ.在金甌省安川坊一處路邊魚攤舉辦開業宴席。
席間,Nhị女士飲用了兩罐啤酒。散席時,見丈夫已醉得無法自行駕車,她主動騎摩托車載丈夫回家。
在駛向Đá Bạc鄉方向的路上,Nhị女士失控導致摩托車打滑,衝入逆向車道並撞上路旁樹幹。猛烈撞擊致丈夫當場死亡,Nhị女士重傷(在金甌省綜合醫院治療超10天)。
此後,職能部門鑑定確定事故發生時Nhị女士血液酒精濃度為20.9mg/100ml。
丈夫猝死後,Nhị女士成為家庭唯一的支柱,獨自承擔撫養在校子女和照顧喪失勞動能力年邁父母的責任。
儘管合議庭認定被告人Nhị品性良好,無前科劣跡,居住地明確,且自始至終態度誠懇、悔罪。被告人本人完全不願丈夫遭遇如此慘劇。但合議庭認為,人的生命受法律保護。
在血液酒精濃度超標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是嚴重違法行為,也是當前導致慘痛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故應從嚴處理以儆效尤。
一審宣判1年6個月監禁,已是極大從寬處理,低於法定最低刑期(法定刑期為3至10年)。在二審中,金甌省人民法院決定駁回被告的緩刑上訴,維持18個月監禁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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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金甌省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宣判駁回緩刑上訴,維持對被告人“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罪名的1年6個月監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