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女學生死亡案:恢復對卡車司機的調查

7月19日,住在永隆省茶溫縣茶軍鄉的阮氏賢女士(45歲)表示,家人剛剛收到永隆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的通知,稱已恢復對“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案件的調查。該交通事故發生於2024年9月4日,在永隆省永春鄉永利邑的901省道Km08處,導致阮玉寶張(Nguyễn Ngọc Bảo Tr.)死亡。

此前,2025年6月底,永隆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已對涉案司機阮文寶忠(34歲,永隆省人)提起公訴,並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措施,以調查其“違反道路交通規定”罪。

調查過程中,司法機關認定司機忠患有精神疾病,喪失認知和行為控制能力。因此,調查機構決定暫停調查此案,並暫停對司機忠的調查。

在邊和中央法醫精神病鑑定中心出具鑑定結論後,永隆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決定恢復對該刑事案件的調查,以便進一步查明事實並依法處理。

關於與2024年9月4日發生在永隆省茶溫縣(舊)的交通事故相關的“不追究犯罪者刑事責任”案,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已追加起訴兩人。

據此,起訴了黃明忠(原永隆省茶溫縣(舊)人民檢察院院長,現任永隆省第二區人民檢察院院長)和阮黃文(原茶溫縣公安局調查警察局局長)。目前兩名嫌疑人被取保候審以配合調查。

此前,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已起訴4名嫌疑人:黎國越(原茶溫縣公安局調查警察局副局長)、阮國慶(原茶溫縣公安局調查員)、潘氏竹璃(原茶溫縣人民檢察院副院長)、黎峰景(原茶溫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在處理2024年4月9日發生在永隆省舊永春鄉永利邑901省道的交通事故時(該事故導致9年級女學生寶張死亡),儘管案件處理過程中有證據確定司機阮文寶忠存在“不安全超車”行為,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黎國越和阮國慶實施了違法行為,旨在不對司機忠進行刑事處理。

交通事故發生於2024年9月4日,地點在永隆省永春鄉。當時,司機忠駕駛卡車超越皮卡車時與女學生寶張發生碰撞。結果,寶張被卡車碾壓致死。然而,茶溫縣(舊)公安局調查警察局卻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阮永福(42歲,寶張的父親)多次申訴,希望查明女兒死亡的事故真相,但未能得到妥善解決。

2025年4月28日,福先生用槍射擊司機忠後自殺。福先生死亡,忠先生入院急救。

2025年5月7日,與此交通事故相關,永隆省公安廳調查警察局已立案調查“違反道路交通規定”行為。

202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通知受理犯罪舉報。舉報內容為“舉報茶溫縣(舊)公安局調查警察局在處理2024年9月4日發生的、寶張為受害人的‘違反道路交通規定’報案時,作出違法決定並漏犯罪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