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女学生死亡案:恢复对卡车司机的调查

越南永隆女学生死亡案:恢复对卡车司机的调查

7月19日,住在永隆省茶温县茶军乡的阮氏贤女士(45岁)表示,家人刚刚收到永隆省公安厅调查警察局的通知,称已恢复对“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案件的调查。该交通事故发生于2024年9月4日,在永隆省永春乡永利邑的901省道Km08处,导致阮玉宝张(Nguyễn Ngọc Bảo Tr.)死亡。

此前,2025年6月底,永隆省公安厅调查警察局已对涉案司机阮文宝忠(34岁,永隆省人)提起公诉,并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措施,以调查其“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罪。

调查过程中,司法机关认定司机忠患有精神疾病,丧失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因此,调查机构决定暂停调查此案,并暂停对司机忠的调查。

在边和中央法医精神病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后,永隆省公安厅调查警察局决定恢复对该刑事案件的调查,以便进一步查明事实并依法处理。

关于与2024年9月4日发生在永隆省茶温县(旧)的交通事故相关的“不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案,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局已追加起诉两人。

据此,起诉了黄明忠(原永隆省茶温县(旧)人民检察院院长,现任永隆省第二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和阮黄文(原茶温县公安局调查警察局局长)。目前两名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以配合调查。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局已起诉4名嫌疑人:黎国越(原茶温县公安局调查警察局副局长)、阮国庆(原茶温县公安局调查员)、潘氏竹璃(原茶温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黎峰景(原茶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在处理2024年4月9日发生在永隆省旧永春乡永利邑901省道的交通事故时(该事故导致9年级女学生宝张死亡),尽管案件处理过程中有证据确定司机阮文宝忠存在“不安全超车”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黎国越和阮国庆实施了违法行为,旨在不对司机忠进行刑事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于2024年9月4日,地点在永隆省永春乡。当时,司机忠驾驶卡车超越皮卡车时与女学生宝张发生碰撞。结果,宝张被卡车碾压致死。然而,茶温县(旧)公安局调查警察局却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阮永福(42岁,宝张的父亲)多次申诉,希望查明女儿死亡的事故真相,但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2025年4月28日,福先生用枪射击司机忠后自杀。福先生死亡,忠先生入院急救。

2025年5月7日,与此交通事故相关,永隆省公安厅调查警察局已立案调查“违反道路交通规定”行为。

202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局通知受理犯罪举报。举报内容为“举报茶温县(旧)公安局调查警察局在处理2024年9月4日发生的、宝张为受害人的‘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报案时,作出违法决定并漏犯罪的行为”。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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