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兩名青年闖入2家手機店偷走45部iPhone變賣揮霍

7月20日,同塔省第一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起訴案件、起訴被告並對阮文維(23歲,同塔省新香鄉人)和胡國泰(18歲,同塔省周城鄉人)發出拘留令,以調查其盜竊財產行為。

據調查,6月6日凌晨,泰攜帶斷線鉗與維闖入位於同塔省道盛坊壓北路的蘋果手機店。

在那裡,泰剪斷店鎖,在外面望風,而維進入店內拿走一個裝有29部手機保險箱。

隨後,泰以1.3億越南盾的價格出售偷來的手機,分給維6000萬越南盾,自己留下7000萬越南盾揮霍。29部手機的價值被確定為超過2.87億越南盾。

第一次偷竊所得錢財花光後,維又慫恿泰繼續盜竊。

6月30日,維和泰再次來到位於同塔省道盛坊壓北路的越南蘋果手機店偷竊。

維鑽入店內拿走16部iPhone手機,價值1.69億越南盾。調查過程中,警方已追回兩次盜竊案中所有被出售的手機,並沒收多部其他手機以核實來源。

估價結果確定,兩次盜竊案中的45部手機總價值超過4.56億越南盾。

越南兩名青年闖入2家手機店偷走45部iPhone變賣揮霍

越南兩名青年闖入2家手機店偷走45部iPhone變賣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