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剛公佈了對12個高速項目徵收900越南盾/公里的費用標準。此收費標準被認為遠低於峴港-廣義高速此前已收回成本的1,680越南盾/公里收費標準。為何存在這種差異?

7月21日,越南高速公路投資開發總公司(峴港-廣義高速項目投資方)辦公室主任阮功興在與《青年報》交流時表示,峴港-廣義高速1,680越南盾/PCU/公里的收費標準以及國家投資的東部南北高速各路段適用的900-1,300越南盾/PCU/公里收費標準,是根據不同的投資、運營和收費機制確定的。

據阮功興介紹,峴港-廣義高速由越南高速公路投資開發總公司作為投資方,主要使用世界銀行、日本國際協力機構的ODA貸款和配套資金。

根據政府總理2007年9月10日第1202號決定第2條第4款,越南高速公路投資開發總公司有權決定其投資的高速收費標準,以確保項目資金回收要求,除非主管國家機關要求採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

“基於這一機制以及越南高速公路投資開發總公司投資的5個項目的總體財務方案已獲主管機關批准,峴港-廣義高速的收費標準已確定,以確保收入來源用於履行財務義務。”

“特別是償還投資項目的國外貸款,同時滿足運營、維護和修理費用。”阮功興解釋道。

1,680越南盾/PCU/公里的收費標準自2024年2月1日起由越南高速公路投資開發總公司根據財務方案調整路線圖實施,並已向主管機關報告。

而900-1,300越南盾/PCU/公里是國有全資高速(由國家作為所有者代表直接管理和運營)的收費標準,依據政府2024年10月10日第130號法令規定,越南高速公路投資開發總公司不屬於該法令調整範圍(根據第130/2024/NĐ-CP號法令第1條)。

這些項目以公共投資資金投資;收入按有關收費、規費和國家預算的法律管理,旨在回收部分國家投資資源,服務於收費組織工作,併為高速系統的管理、運營和養護提供資源。

1,300越南盾/PCU/公里適用於完全滿足技術條件的路段;900越南盾/PCU/公里適用於尚未完全滿足規定要求的路段。

“因此,收費標準的差異源於投資資金來源、投資主體、資本償還義務和各類項目的財務機制不同,並非對同等技術規模路段採用不一致的收費標準。”阮功興說。

12條南北高速收費900越南盾/公里起,1條高速收費1,300越南盾/公里

建設部剛剛公佈了13個國家投資高速項目900-1,300越南盾/公里的收費標準。

具體而言,12條收費900越南盾/公里的路段包括:簸箕-咸宜、咸宜-翁昂、翁昂-梆、梆-萬寧、萬寧-甘露、廣義-懷仁、懷仁-歸仁、歸仁-池盛、池盛-雲峰、雲峰-芽莊、芹苴-後江和後江-金甌。這12條高速為4車道,設有不連續應急停車帶。

和蓮-秀鸞高速則適用1,300越南盾/公里收費標準,因其為4車道且設有連續應急停車帶。費用按車輛實際通行里程計算,並完全通過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收取。

目前峴港-廣義高速也是4車道並設有連續應急停車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