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1日,胡志明市公安交警局(PC08)下屬安樂交警隊展開巡邏檢查,處理使用三輪車、自制拖車運載超限貨物、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行為。
交警不僅在路上處理違規,還直接前往鋼鐵、鐵皮、塑料管等經營場所進行宣傳,提醒場所負責人和勞動者不要使用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不要使用三輪車、自制拖車運載超限貨物。
當天上午約8時,工作組發現B.L.T.先生(51歲)駕駛三輪車運載數十袋碎布,貨物超高,在省道10路新造坊行駛。
經檢查,交警對該司機開具罰單,涉及違規行為包括:運載貨物超限、未懸掛車牌、無車輛登記證、無駕駛證。以上違規預計罰款總額約1500萬越南盾。
僅約20分鐘後,在黎德英路(新造坊),職能部門繼續發現N.V.C.先生(34歲)駕駛三輪車運載多根長鋼管,超出車廂,存在與其他車輛刮擦的危險。
該司機被開具罰單,涉及違規包括運載貨物超限、無車輛登記證、無駕駛證。除按規定處罰外,交警還暫扣了車輛。

至下午約15時,在陳文饒路(新永祿社),工作組繼續攔停一名未戴安全頭盔駕駛三輪車的男子。經查,此人還無法出示駕駛證和車輛登記證。交警對其三項違規行為開具了罰單。
除路上執法外,安樂交警隊還加強在鋼鐵、鐵皮、塑料管及建材經營場所的宣傳,這些地方常有運載超限貨物的需求。
職能部門要求場所負責人告知員工不得使用三輪車、自制拖車送貨;只能使用來源明確、證件齊全的車輛,並按規定的尺寸和載重運輸貨物。
據此,將嚴肅處理違規行為與在經營場所直接宣傳相結合,旨在提高守法意識,有助於減少三輪車、自制車輛運載超限貨物上路的現象,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將重心從處理司機轉向處理經營場所
此前,7月20日,PC08消息稱,該單位將開展全面排查、檢查,處理使用三輪車運載超限貨物、自制拖車運輸貨物的經營場所。
為提高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工作成效,減少交通事故,並逐步消除使用自制車輛、自制三輪車、拖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運輸貨物的狀況,PC08已統一開展專題行動“全面排查、檢查、處理在胡志明市範圍內使用自制車輛、自制三輪車、拖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運輸貨物的經營場所”。
該專題的新重點在於,交警將重心從處理路上違規司機轉向源頭檢查、處理使用、僱傭使用、生產、組裝、維修、買賣和出租自制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運輸貨物的經營場所、組織和個人。
從而逐步消除違規源頭,提高國家在交通安全秩序方面的管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