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決定,總理黎明興擔任主任。
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包括:常務副總理范家突(常務副主任);副總理兼國防部長潘文江大將;副總理胡國勇;公安部長梁三光大將;農業與環境部長鄭越雄;衛生部長陶紅蘭。
常務委員為越南人民軍總參謀長、國防部副部長。
指導委員會委員包括一些部委和機關的領導。
根據決定,指導委員會是跨部門協調機構,負責為政府和總理在組織、指導、運行全國範圍內民防活動和災難緊急狀態方面提供參謀。
同時,委員會還直接指導中央各部委和省級民防指揮委員會。
指導委員會協助總理制定、部署民防活動、應對自然災害、災難事故和搜救、災難緊急狀態的政策、法律、戰略、方案、項目、計劃以及總理的指導文件。
指導委員會還協調各部、部級機關、相關機構和地方開展民防活動,宣佈和解除民防級別。協調專職和兼職民防力量,確保在全國範圍內預防、應對和克服事故、災難後果,並隨時準備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援助和災難救援活動。
根據總理決定,指導委員會負責宣傳、普及法律和知識,組織培訓、訓練和演習;建設設施和保障設備,開展國際合作,進行總結、表彰民防活動。

副總理胡國勇:在9月2日前為萊州省遭山洪襲擊的民眾重建房屋。副總理胡國勇要求各單位迅速為萊州省芒山縣遭受山洪的民眾重建房屋,確保民眾在9月2日國慶節前入住新居,新居必須安全且與生產相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