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正在主持起草《數據安全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至8月9日。
2025年有超過55.2萬次網絡攻擊針對越南數據系統
在《數據安全法》草案的呈文中,越南公安部表示,實踐表明,當前的數據安全保障工作正面臨許多新的風險和挑戰,日益交織複雜,直接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
同時,也影響到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並對越南在網絡空間的國家主權產生影響。
其中,越南的數字化轉型進程表明,數據已成為經濟的“石油”,同時也是首要的攻擊目標。
越南有近8000萬互聯網用戶,每天產生的個人數據和專業數據量極為龐大。然而,目前的管理還比較分散,缺乏統一的保護標準。
2025年,越南的數據信息系統面臨約55.2萬次網絡攻擊;全年有5230個機構和企業遭受了網絡攻擊損害;34.13%的用戶遭遇過惡意軟件事件…
平均每年,越南公安部發現超過2600個越南網站(域名“vn”)被黑客攻擊、篡改界面或植入文件。
在論壇和群組中,個人信息和數據的買賣活動複雜,發現了300起倒賣案件,涉及超過170萬條數據記錄,涵蓋醫療、教育、公共服務、銀行、電力、保險、證券、公民身份證、運輸、電信等領域。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公安部發現黑客盜取了越南國家銀行國家信息應用中心超過1.6億條客戶信息並進行倒賣。
在實施政府第06號提案過程中,職能部門對連接國家人口數據庫和VNeID電子身份認證系統的7個部委和地方的網絡信息安全進行了檢查和評估,發現了超過1300個嚴重安全漏洞,以及超過4000個高危安全漏洞。
與此同時,許多單位仍抱著“數據割據”的思維,造成資源浪費,抑制了數字經濟的發展,而越南在線詐騙造成的損失仍居高不下,估計每年達150-200億美元,佔國內生產總值的近4%。
嚴重違反數據安全的企業可能被處以最高5%營業額的罰款
起草機構認為,目前的處罰措施主要是固定罰款,已不再適用,尤其是對於營業額巨大的跨國集團。
越南公安部表示,這使得許多企業願意將罰款作為運營成本,而不是認真投資於安全系統。
因此,《數據安全法》草案建議改為按營業額比例計算罰款。
草案第57條規定了對數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理。據此,組織和個人違反《數據安全法》規定的,根據違法性質、程度,將受到紀律處分、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須依法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第57條第2款規定,對於嚴重違反重要數據、核心數據保護行為的組織,將按此前一個財政年度總營業額的一定比例處以罰款。罰款金額最高不超過該組織在越南前一個財政年度總營業額的5%。
此外,對於屬於跨國集團成員的組織,其在越南的營業額與違法行為的規模和嚴重程度不相稱時,政府將規定考慮根據該集團前一個財政年度的全球營業額計算罰款,但不超過該全球營業額的5%。
除罰款外,草案還建議採取技術強制措施,例如限制帶寬、暫停或終止訪問越南領土上違規數據流的權限,以及時阻止有害數據的傳播風險。
據越南公安部稱,按營業額計算罰款的模式參考了世界先進的法規框架,如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旨在提高對跨境科技集團的威懾力。
該草案預計將於10月提交國會審議通過。
重要數據是指屬於重點行業和領域的數據,一旦洩露或被侵佔,將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宏觀經濟安全或公共利益。核心數據是指與國防、國家安全、數字主權和最高戰略利益直接相關的數據組;一旦受到侵犯,將危及國家的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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