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正在主持起草《數據安全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至8月9日。

2025年針對越南數據系統的網絡攻擊超過55.2萬次
在《數據安全法》草案的呈文中,越南公安部表示,實際情況表明,近來數據安全保障工作正面臨許多新的風險和挑戰,日益交織複雜,直接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
同時影響到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並影響越南在網絡空間的國家主權。
其中,越南的數字化轉型進程表明,數據已成為經濟的“石油”,但也是首要攻擊目標。
越南擁有近8000萬互聯網用戶,每天產生的個人數據和專業數據量極其龐大。然而,目前的管理還比較分散,缺乏統一的保護標準。
2025年,越南數據信息系統面臨約55.2萬次網絡攻擊;全年有5230個機構、企業遭受網絡攻擊損害;34.13%的用戶曾遭遇惡意代碼問題……
越南公安部平均每年發現超過2600個越南網站(域名“.vn”)被黑客攻擊、篡改頁面或插入文件。
在各論壇、群組中買賣信息、個人數據的活動複雜,發現300起叫賣案件,涉及醫療、教育、公共服務、銀行、電力、保險、證券、公民身份證、運輸、電信等領域的超過170萬條數據記錄。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公安部發現黑客竊取並叫賣了超過1.6億條越南國家銀行國家信息應用中心的客戶信息。
落實政府06號提案,職能部門對連接國家人口數據庫和VNeID電子身份認證系統的7個部委、地方的信息系統進行了網絡安全檢查和評估,發現系統服務器存在超過1300個嚴重安全漏洞、超過4000個高危安全漏洞……
與此同時,許多單位仍然抱有“數據割據”思維,造成資源浪費,制約數字經濟發展,而越南在線詐騙造成的損失仍居高不下,估計每年150-200億美元,佔國內生產總值的近4%。
嚴重違反數據安全的企業可能被處以最高營業額5%的罰款
起草機構認為,目前的處罰機制主要是固定罰款,已不再適用,尤其是對於營業額巨大的跨國集團。
越南公安部表示,這使得許多企業寧願將罰款視為運營成本,也不願認真投資於安全系統。
因此,《數據安全法》草案提議轉向基於營業額的罰款計算機制。
草案第57條規定了對違反數據安全法行為的處理。
據此,組織、個人有違反《數據安全法》規定行為的,根據違法性質、程度,給予紀律處分、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第57條第2款規定,對嚴重違反重要數據、核心數據保護行為的組織,按此前一財政年度總營業額的一定百分比處以罰款。
最高罰款金額不超過違法組織在越南前一財政年度總營業額的5%。
此外,對於作為跨國集團成員的組織,其在越南的營業額與違法行為的規模、嚴重程度不相稱時,政府可規定考慮基於該集團上一財政年度全球營業額計算罰款,但不超過該全球營業額的5%。
除罰款外,草案還提議採取技術強制措施,如限制帶寬、暫停或終止在越南領土上訪問違規數據流,以及時阻斷有害數據傳播的風險。
越南公安部表示,基於營業額計算罰款的模式參考了世界上先進的法律框架,如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以增強對跨國科技公司的威懾力。
該草案預計將提交國會審議並通過於10月會議。
重要數據是指屬於重點行業、領域的數據,若洩露或被侵佔將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宏觀經濟安全或公共利益。
核心數據是指直接涉及國防、國家安全、數字主權和最高戰略利益的數據組;若受侵犯將危害國家存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