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下午,廣治省明化縣人民委員會領導確認,正交由縣公安繼續調查處理丁春香(34歲,暫居明化縣)毆打親生兒子致重傷的行為。
據悉,自7月20日晚起,明化綜合醫院收治了9歲男童Đ.Q.B.,其臀部、背部、手臂和眼睛多處青腫瘀傷。當時家屬稱孩子是摔傷的。
地方政府接到消息後立即介入核實。
至7月21日上午,丁春香主動前往明化縣人民委員會自首,承認毆打兒子的行為。
據供述,丁春香喝醉酒回家,發現兒子忘帶書包,一怒之下用塑料管連續抽打兒子身體。
男童B.全身佈滿密集青腫傷痕,親屬已將其送醫治療。
到7月22日,男童B.的家屬申請出院,轉往上級醫院進一步檢查內傷。
據鄉政府稱,該父親目前是當地某單位的合同工,戶籍在金富鄉,但全家暫居明化縣。
“後續處理工作已交由鄉公安執行”,鄉領導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