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下午,广治省明化县人民委员会领导确认,正交由县公安继续调查处理丁春香(34岁,暂居明化县)殴打亲生儿子致重伤的行为。
据悉,自7月20日晚起,明化综合医院收治了9岁男童Đ.Q.B.,其臀部、背部、手臂和眼睛多处青肿瘀伤。当时家属称孩子是摔伤的。
地方政府接到消息后立即介入核实。
至7月21日上午,丁春香主动前往明化县人民委员会自首,承认殴打儿子的行为。
据供述,丁春香喝醉酒回家,发现儿子忘带书包,一怒之下用塑料管连续抽打儿子身体。
男童B.全身布满密集青肿伤痕,亲属已将其送医治疗。
到7月22日,男童B.的家属申请出院,转往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内伤。
据乡政府称,该父亲目前是当地某单位的合同工,户籍在金富乡,但全家暂居明化县。
“后续处理工作已交由乡公安执行”,乡领导表示。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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