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在接待公民的會議上,胡安集(居住在金甌省新成坊)陳述了關於處理其家人在水產養殖用地上建造別墅的相關建議。
參加此次會議的有省司法廳、省監察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與環境廳、省土地登記辦公室、金甌省第一稅務分局以及新成坊人民委員會的代表。
根據案件卷宗,胡安的別墅建在一塊約3600平方米的土地上。其中,1303平方米位於規劃範圍外,必須恢復原狀;其餘2261平方米可保留,前提是投資者完成土地財政義務,金額超過84億越南盾。
在接待公民的會議上,胡安表示其經營活動遇到困難,希望根據能力履行財政義務。同時,他建議職能機關考慮解封稅務賬戶,以便處理其他債務。
金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呂光義在聽取公民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後表示,地方已從有利於公民的角度適用規定,不要求拆除整個工程,而是允許通過完全履行財政義務來整改違規行為。
呂光義表示,這一方案既確保符合法律規定,又為民眾創造糾正錯誤的條件。
金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責成稅務機關、省農業農村與環境廳、省司法廳、新成坊人民委員會及相關單位繼續協調、指導、督促並研究合適的解困方案。省裡將最大限度地適用有利於公民的規定,但必須確保合法合規。
此前,兩年多前,當這座位於新成鄉(原金甌市)佔地超過3500平方米的別墅基本完工時,胡安集曾在社交媒體上直播,稱這是“金甌最美麗的別墅”。
經檢查,原金甌市人民委員會認定該工程為無證建造於水產養殖用地上,處以2250萬越南盾行政罰款,並要求投資者辦理約2260平方米土地用途變更手續,以便考慮保留該工程。
然而,胡安未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理由是沒有能力繳納超過80億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費。此後,他曾在社交媒體上以超過500億越南盾的價格掛牌出售該別墅。
期間,胡安集曾對原金甌市人民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但隨後撤訴。案件繼續由職能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