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在接待公民的會議上,胡安集(居住在金甌省新盛坊)提出了關於處理其家人在水產養殖用地上建造的別墅的相關建議。

參加會議的有省司法廳、省監察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環境廳、省土地登記辦公室、金甌省第一稅務分局和新盛坊人民委員會的代表。

根據案件檔案,胡安的別墅建在一塊約3,600平方米的土地上。其中,1,303平方米位於規劃範圍外,必須恢復原狀;其餘2,261平方米若業主完成土地財政義務(金額超過84億越南盾),則可考慮保留。

在接待公民會議上,胡安表示經營活動遇到困難,希望根據能力履行財政義務。同時,他請求職能部門考慮解除稅務賬戶凍結,以便處理其他債務。

金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呂光義在聽取公民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後表示,地方已運用有利規定,不要求拆除全部建築,而是允許通過履行完整的財政義務來糾正違規行為。呂光義稱,這一方案既確保了法律規定,又為民眾糾正錯誤創造了條件。

金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責成稅務機關、省農業農村環境廳、省司法廳、新盛坊人民委員會及相關單位繼續協調、指導、督促並研究適當的解決方案。該省將最大限度運用有利規定,但必須確保合法。

此前兩年多,當這座建在逾3,500平方米土地上的別墅基本完工時,胡安曾在社交媒體上直播,稱其為“金甌最美麗的別墅”。經檢查,原金甌市人民委員會確認該建築為無證建造在水產養殖用地上,處以2,250萬越南盾行政罰款,並要求業主辦理約2,260平方米土地用途變更手續,以便考慮保留建築。然而,胡安未執行土地用途變更,稱無力繳納超過80億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費。之後,他曾在社交媒體上以超過500億越南盾的價格出售該別墅。胡安曾對原金甌市人民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但後來撤訴。該案繼續由相關職能部門按權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