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廣治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表示,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春新已簽署發佈關於在全省範圍內實施文明婚喪習俗的規定。
根據規定,家庭臨時使用人行道舉辦婚禮或葬禮時,必須向鄉、坊、特區人民委員會報告並獲得同意。
若同一居民區同時舉辦婚禮和葬禮,各家庭需統一協調、分享,以確保團結,維護鄰里情誼。
對於婚禮,省裡鼓勵限制使用酒類、啤酒,不吸菸;參加由政治-社會組織舉辦的集體婚禮;通過電子邀請函、電子感謝信和電子屏幕裝飾等方式應用數字化轉型。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鼓勵新人在婚禮當天在紀念碑、烈士陵園獻花,同時進行慈善活動或在公共場所、歷史遺蹟處種植紀念樹。
這被視為具有人文意義的亮點,有助於在每個家庭的重要日子裡教育飲水思源的傳統,向英雄烈士表達感恩之情。
對於喪事,規定鼓勵使用音樂磁帶代替樂隊;不應向來賓和送葬者提供餐食,不在葬禮上提供酒、啤酒、香菸;限制使用花圈、輓聯等張揚之物,優先使用可循環花圈和環保材料。
同時,建議民眾不在送葬路上撒紙錢、冥幣、越南盾或外幣;不在安葬地點焚燒紙錢;最大限度地減少喪事過程中產生的垃圾。
省裡還鼓勵在殯儀館、火化中心舉辦葬禮;實行火葬、電葬或一次性土葬,限制遷葬。
根據規定,按照習俗的周祭、49日祭、百日祭、週年祭、終祭和遷葬等應在一天內、在家庭和家族範圍內進行,以維護文明、節約的生活方式,並符合實際情況。
該規定未提及葬禮允許舉辦的時長。據廣治省文化、體育與旅遊廳領導介紹,葬禮時間按照各村寨的鄉約和中央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