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广治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表示,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春新已签署发布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文明婚丧习俗的规定。
根据规定,家庭临时使用人行道举办婚礼或葬礼时,必须向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报告并获得同意。
若同一居民区同时举办婚礼和葬礼,各家庭需统一协调、分享,以确保团结,维护邻里情谊。
对于婚礼,省里鼓励限制使用酒类、啤酒,不吸烟;参加由政治-社会组织举办的集体婚礼;通过电子邀请函、电子感谢信和电子屏幕装饰等方式应用数字化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鼓励新人在婚礼当天在纪念碑、烈士陵园献花,同时进行慈善活动或在公共场所、历史遗迹处种植纪念树。
这被视为具有人文意义的亮点,有助于在每个家庭的重要日子里教育饮水思源的传统,向英雄烈士表达感恩之情。
对于丧事,规定鼓励使用音乐磁带代替乐队;不应向来宾和送葬者提供餐食,不在葬礼上提供酒、啤酒、香烟;限制使用花圈、挽联等张扬之物,优先使用可循环花圈和环保材料。
同时,建议民众不在送葬路上撒纸钱、冥币、越南盾或外币;不在安葬地点焚烧纸钱;最大限度地减少丧事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省里还鼓励在殡仪馆、火化中心举办葬礼;实行火葬、电葬或一次性土葬,限制迁葬。
根据规定,按照习俗的周祭、49日祭、百日祭、周年祭、终祭和迁葬等应在一天内、在家庭和家族范围内进行,以维护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并符合实际情况。
该规定未提及葬礼允许举办的时长。据广治省文化、体育与旅游厅领导介绍,葬礼时间按照各村寨的乡约和中央规定执行。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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