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協議於7月24日簽署,BIDV和越南投資發展銀行向越南石油集團提供價值73萬億越南盾(約合2.81億美元)的信貸包,用於電廠的投資和建設。該交易標誌著為Block B – O Mon天然氣發電產業鏈下游項目安排金融資源的重要里程碑。
O Mon IV熱電廠是越南石油集團投資的Block B – O Mon天然氣發電項目鏈的一部分。該電廠位於芹苴市O Mon熱電中心,裝機容量1050兆瓦,採用現代聯合循環燃氣輪機技術。
O Mon IV熱電廠於2025年8月開工,已簽署工程、採購和建設合同。多項工作正在實施,計劃於2028年完工。
投產後,O Mon IV熱電廠預計將高效利用Block B氣田的天然氣,將國內能源資源轉化為電力。該項目將為湄公河三角洲提供大規模電力來源,有助於確保國家能源安全、促進綠色增長,併為國家預算創造更多就業和收入。
越南石油集團董事會主席黎玉山解釋說:“海上天然氣只有在下游電廠準備接收時才能實現其全部價值。越南兩家最大的國有商業銀行合作提供2.81億美元的信貸包,是釋放資金流的關鍵,確保從開採、運輸到發電的整個價值鏈按照既定時間表協調實施。”
BIDV董事會主席黎玉林表示,為大型能源項目成功安排大量本幣資金,是BIDV和越南投資發展銀行強大財務能力、深刻理解以及願意承擔國家責任精神的生動證明。
林先生指出:“此次事件不僅是商業貸款決策,更體現了領先金融機構在促進調動經濟內部實力以及優先發展綠色能源項目方面的先鋒作用,符合BIDV的環境、社會和治理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