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嚴明紀律以維護黨的尊嚴

在歷史上,所有執政黨中,還沒有哪個組織僅僅因為缺乏主張或路線而失去領導地位。導致政黨衰弱的因素通常來自內部:紀律鬆懈、權力不受控制、個人主義凌駕於共同利益之上、組織與人民之間的距離日益擴大。這是許多國家歷史證明的規律,也是任何執政黨必須牢記的教訓。

對於越南共產黨而言,紀律不僅是組織要求,更是保持革命本質、提高領導能力和戰鬥力的先決條件。

一個執政黨要想長期存在,首先必須有足夠的勇氣自我整頓、自我革新、自我淨化。因此,中央委員會於2026年7月26日頒佈的第207號規定《黨員不得做的事情》,體現了在嚴明紀律、維護綱紀以建設真正先鋒模範的黨員隊伍、滿足新時期國家發展要求方面的政治決心。

值得注意的是,第207號規定出臺之際,國家正進入發展新時代,機遇與挑戰並存。數字化轉型、網絡空間的強勁發展、日益深廣的國際融入以及現代市場經濟,為幹部和黨員隊伍帶來了新的政治本領、公職道德和行為文化的考驗。

如果說以前幹部的違規行為影響範圍有限,那麼如今,社交媒體上的一句不當言論、一次道德失範或執行公務時的失職行為,都可能迅速擴散,直接影響黨的形象和人民的信任。在數字時代,一個組織的聲譽是通過每一位幹部、黨員的行為積累起來的。

因此,當前黨的建設不僅在於嚴肅處理違規行為,更重要的是建立機制,及早、從源頭預防;讓每位黨員始終自覺反省、自我修正、自我錘鍊,並自覺置於黨的章程、國家法律和人民的監督之下。

有人擔心,更嚴格的規定可能會使幹部畏首畏尾,不敢創新、不敢承擔責任。但黨的要求並非為敢於思考、敢於為共同利益行動的人設置障礙。需要控制的是權力濫用、思想政治退化、道德墮落、生活方式腐化、小團體利益、貪汙腐敗、消極現象以及一切損害國家和民族利益的行為。

事實證明,只有在權力置於紀律和法律框架內時,革新才能發揮實效。一個現代行政體系不能依賴隨意性;一個高效的機構不能靠例外運行;一個執政黨只有在所有黨員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時,才能保持人民的信任。

近年來反腐敗、反消極工作的突出成果充分證明了這一決心。許多幹部,包括曾擔任極高職務的人,在違規時都受到嚴肅處理。這不僅淨化了隊伍,更確認了一條不可動搖的原則:黨的紀律沒有禁區,沒有例外,不受職位或權力的影響。

歷史也表明,世界上不少政黨失去領導地位,並非因為缺乏綱領,而是因為紀律鬆懈、權力失控、人民信任逐漸喪失。

這一教訓對越南在當前國家快速可持續發展、力爭到2045年成為發達國家的背景下更具意義。

要實現這一願望,首先必須建設一個真正廉潔、強大、有足夠威信和領導能力來引領國家發展事業的黨。

站在黨的隊伍中不僅是榮譽,更是對人民和祖國的政治承諾。黨員的光榮不是由職位或權力決定的,而是通過政治本領、廉潔正直、奉獻精神以及在任何情況下自覺遵守紀律來體現。

國家正邁入騰飛的新時代,面臨前所未有的宏偉目標。此時此刻,嚴明黨員不得做的事情不僅旨在建設廉潔負責的幹部隊伍,更是具有戰略意義的要求,以維護黨的尊嚴、鞏固人民信任、為國家可持續發展奠定政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