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30日上午發送給2026年國會監督論壇的參演文件中,越南工貿部表示,能源行業正面臨巨大壓力,因為未來多年必須實現兩位數經濟增長目標。

據該部稱,綠色能源轉型和電氣化進程在全球範圍內迅速推進;許多國家重新發展核電以確保能源安全和減少排放。與此同時,國際資本用於傳統能源項目的範圍日益縮小,迫使越南採取更主動和靈活的方式。

在國內,傳統初級能源資源正在枯竭,而國際氣候承諾要求逐步減少化石燃料並推動新能源發展。這一現實也暴露了許多機制和政策空白,如競爭性電力市場、直接購電協議、兩部制電價、屋頂太陽能以及吸引私人投資輸電網絡的機制。

因此,工貿部建議第16屆國會將調整後的第八電力規劃和國家能源規劃的執行納入最高監督計劃。監督內容應重點放在大型電源項目進度、輸出能力釋放的輸電網絡系統以及嚴懲拖延實施、影響能源安全的組織和個人。

該部還建議國會監督新能源發展、履行國際能源轉型承諾以及評估燃煤電廠燃料轉換路線圖的成效。

對於油氣行業,工貿部提議加大勘探力度以增加潛在區域和深水區域的儲量;提高小型和邊際油田的採收率;優先發展LNG工業基礎設施和石化深加工。

對於煤炭行業,該部認為需要加強科技應用以最大化國內開採產量,多元化進口來源,升級中轉倉儲系統,並研究紅河煤田的先進開採技術。

在2026-2027年期間,工貿部建議國會優先考慮在2026年審議通過《電力法》(修訂補充)和《石油法》(修訂)。這將為實施兩部制電價機制以及按照利益和諧、風險共擔原則解決風電和太陽能項目難題奠定基礎。

在2028-2030年期間,該部將專注於發展綜合國家能源工業中心,定期評估戰略指標執行情況,併為存儲技術和新能源培養高素質人力資源。

建議越南國會最高監督第八電力規劃執行

調整後的第八電力規劃於2025年4月由總理批准,目標確保2026-2030年期間GDP年均增長約10%以及2031-2050年期間約7.5%的電力供應。根據規劃,到2030年發電量和進口電量預計達到560.4-6246億千瓦時,到2050年增至13601-15111億千瓦時。

該規劃還設定了可再生能源(不包括水電)佔比到2030年達到28-36%以及到2050年達到74-75%的目標。太陽能發電容量預計在本十年末達到46459-73416兆瓦;同時力爭到2030年有50%的公共辦公室和50%的家庭使用自產自用的屋頂太陽能。

對於核電,調整後的第八電力規劃設定了在2030-2035年期間運行寧順1號和寧順2號核電站的目標,總容量為4000-6400兆瓦。到2050年,系統可能需要增加約8000兆瓦核電以確保能源安全。

根據規定,最高監督是國會監督、審查和評估憲法、法律和國會決議遵守情況的活動,針對監督範圍內的機構、組織和個人。年度監督計劃由國會根據常務委員會的提案在代表討論和表決通過後決定。

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