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作家協會主席阮光韶被撤銷黨內一切職務

7月30日,中央檢查委員會在陳仕清主任的主持下召開了第十次會議。

會議期間,中央檢查委員會審議了關於對北寧省黨委違紀黨員進行紀律處分的建議報告。中央檢查委員會認為:

阮文勇同志,省黨委委員、黨委書記、北寧省科技廳廳長,原省黨委委員、原北江省越安縣縣委書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生活方式方面墮落;在履行被賦予的職責和任務中違反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在預防和打擊腐敗、浪費、消極方面違規;違反黨員不得做的事項和表率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對黨組織和地方、機關、單位聲譽造成極壞影響,必須給予紀律處分。

根據違規內容、性質、程度、後果和原因,依據黨的規定,中央檢查委員會建議有權機關審議並處分阮文勇同志。

審議對作家協會出版社黨支部2025-2027任期及部分相關黨員存在違規跡象的檢查結果,以及檢查、審議、建議紀律處分的結果,中央檢查委員會認為:

越南作家協會機關黨委2025-2030任期缺乏責任,放鬆領導、指導,缺乏檢查監督,導致越南作家協會未正確履行對出版社的主管責任;出版社黨支部違反工作規程,未正確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關於出版活動的規定;多名幹部、黨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生活方式方面墮落;在履行被賦予的職責和任務中違反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違反黨員不得做的事項和表率責任。

上述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對黨組織和單位聲譽造成惡劣影響,必須給予紀律處分。

發生上述違規和缺點,個人責任屬於:阮光韶同志,黨委書記、越南作家協會主席;陶伯團同志,黨委副書記、黨支部書記、副經理兼總編輯;阮秋姮同志,黨支部副書記、經理;阮文安同志,編輯室主任,以及部分黨組織和其他黨員。

根據違規內容、性質、程度、後果和原因,依據黨的規定,中央檢查委員會決定:

開除陶伯團同志、阮秋姮同志、阮文安同志的黨籍。

撤銷阮光韶同志黨內一切職務。

警告:越南作家協會機關黨委2025-2030任期、作家協會出版社黨支部2025-2027任期。

要求部分黨組織審查、檢查、審議、處理相關黨組織和黨員,並將結果報告中央檢查委員會。

本次會議,中央檢查委員會還審議並作出了一些其他重要結論。